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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已于上月起施行,这是有关媒体近日从市卫生计生部门获悉的。
据了解,《办法》共四章、四十条,对医患纠纷的定义、办法的适应单位、政府部门职责、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等纠纷预防、纠纷调解内容、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
医疗机构不得自行赔付
《办法》明确规定: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公安部门负责保障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依法及时处置扰乱医疗机构秩序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建立医患纠纷预防机制,引导医患双方通过人民调解化解医患纠纷。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患方投诉接待工作;未经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院判决不得自行赔付。
调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医调委依法独立调解医患纠纷,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预。医调委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医患纠纷涉及医学、法律等专业判断,具有高度复杂性。为此,《办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员应当具有医学、卫生管理或者法律等专业知识,同时明确在调解具体纠纷个案时必须遵循回避原则,比如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具有在医患纠纷所涉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时,或与医患纠纷所涉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医调委应当在选定调解员时遵循回避原则,同时医患双方当事人也可提出回避申请。
45个工作日内调结
《办法》明确规定,发生医患纠纷的,医患双方当事人自愿向医调委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患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其近亲属、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患方参加医患纠纷调解。受委托人应当出示委托书和近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执业证书。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参加调解。医方应当书面委托律师或者本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作为代理人参加调解,并注明委托代理人职务与医方的关系。医调委应当自医患双方交齐相关评估材料之日起的45个工作日内调结。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调委和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
7类行为负法律责任
针对“医闹”行为,《办法》明确规定,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摆设灵堂、焚烧纸钱、摆放花圈、私拉横幅、违规停尸;冲击或者占据医疗机构办公、诊疗场所;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侮辱、威胁、恐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和患者及其家属,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威胁其他人员人身安全;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毁、抢夺公私财物;阻挠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或者殡仪馆;其他扰乱医疗机构等正常秩序等7类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