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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大同市市直初中招生分配实施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15-05-24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小墨
摘要:相关媒体从大同市教育局获悉,2015年大同市市直初中招生分配实施方案出台。
  
报  名
  
    报名分集体报名和个别报名。报名需交验的材料:1、有常住居民户籍的需交验: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拆迁安置手续。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毕业学校标识码;学生全国学籍号;学生本人一寸照片一张。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交验:招生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核发的《居住证》;父母与务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从商证件等就业证明材料;《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毕业学校标识码;学生全国学籍号;学生本人一寸照片一张。如果市内有住房(含合法租赁),需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住房手续。
  
分  配
  
    除个别学校学区因迁建、改建去年已作微调外,绝大部分学校仍执行2012年学区划分的规定。
  
    古城范围内的学生,今年继续执行2013年的学区规定:和阳街、清远街以南区域的学生分配到大同十中;清远街以北、武定街以西区域的学生,根据升学意愿今年可以分配到大同七中或大同十中,明年起分配到大同十中;和阳街以北、武定街以东区域的学生分配到大同四中或大同铁一中。
  
    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及相关中学的容量,大同十三中在执行去年学区范围的基础上,新增古城南城墙以南、永泰南路以西、迎宾街以北、魏都大道以东区域。新增区域的学生根据升学意向今年可以分配到大同十一中,明年起统一分配到大同十三中。
  
    原同煤一中、同煤三中、同煤实验中学学区今年继续维持2012年的学区不变,统一分配到同煤一中集团学校。
  
    同煤二中校本部、同煤二中北校区、同煤四中三所学校今年继续维持2012年的学区不变,仍按原招生办法招生。
  
    大同八中学区执行2013年划定的学区:恒安新区和宁街以南,绕城高速以东以北,大运路以西。主要包括恒安新区的E区、F区、G区、H区、T区、U区、V区、W区;同地景园的A区、B区、C区、D区等;南郊区采煤沉陷区搬迁安置到该学区的村民子女。具体招生办法按矿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由于大同市实验中学地处开发区,学区内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缺额部分由城区各小学毕业生自愿报名参加分配。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入学;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即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分配入学。未被录取的学生仍按该生的房户条件进行分配。
  
    鉴于各初中学校学区内生源数量差异较大,为了确保整个分配过程阳光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市教育局招生分配机构将在对每一位报名学生登记信息进行认真查证落实的基础上,依照公布的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梯次顺序分配录入,直至录满为止。超出计划部分学生分配到相邻有招生余额的初中学校就读。
  
    此外,按照大同市有关双拥政策规定,具有驻同部队团级单位以上政治处(部)出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父(母)有军官证的随军子女,由招生机构与出具证明单位研究商定就读学校。在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的市社会福利院孤儿一律就近安排到市直公办学校就读。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市直公办学校随班就读。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需要,实行自主报名、免试入学。其招生简章和广告须报审批机关进行备案。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规模时,采取随机派位、综合素质考查等办法进行录取。
  
    分配工作结束后,市初中招生机构于8月20日将分配结果以《初中录取通知书》的形式统一发至各小学校,由各小学统一发放给每一位学生或家长;已经办理了个别报名手续的学生,于8月20日至22日直接到市初中招生分配办公室领取。家长需按通知要求按时送子女到录取的初中学校报到。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要向初中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一周。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来源于:大同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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