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保险新十条”影响每一位普通百姓的生活
发布时间:2015-04-0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阿紫
摘要:近日出台的
大同保险业“行动纲领”——《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落实保险业“省十条”的“大同版”,是
山西省第一份贯彻落实保险“省十条”的地方政府文件。
“从大同实际出发,对民生高度关注,是该《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山西省保险协会大同办事处主任郭促认为,这一《实施意见》将影响大同每一位普通百姓的生活。
大病保险尽快实现全覆盖
据郭促介绍,大同保险业多年来一直承保有大同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及城镇职工大病保险项目。大同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及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同时,为了避免广大城镇职工在工作当中出现意外,保障全市企业正常生产,2014年大同保险业为全市26万城镇职工提供了意外伤害保险保障。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将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支持有资质的保险机构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工作,尽快实现全覆盖,防止百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发展多样化健康保险服务
健康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实施意见》提出要“鼓励保险机构提供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的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健康服务业产业链衔接整合,探索运用股权
投资、战略合作等方式,设立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从中可以看出“商业健康保险的专业价值被予以了充分认可,这将推进大同商业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和健康保险业态的变革。
健康保障人人需要,这是民生
工程,将商业健康保险融入社会保障体系的探索,必将带动大同保险业的深化改革,为大同百姓带来新的福祉。
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郭促介绍,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减轻政府负担方面都可以发挥巨大作用,具有较强的公益性。
“目前,大同责任保险基本覆盖煤炭、
交通运输、医疗卫生、旅游、教育、消防、环保、食品安全等多个领域。”郭促介绍,仅2014年前三季度,大同保险业共计签署各类责任保险合同11502份,保额达420.8亿元,保费收入达3171.29万元。同时,大同各家保险公司勇于承担社会风险,积极开展以机动车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为主的风险性保险。
《实施意见》提出发展责任保险,将使之成为企业和个人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的基本手段,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上呵护百姓安全。
拓展“三农”保险的广度和深度
“农业保险对稳定农业生产具有重要作用。”郭促表示,近年来,为了促进全市“三农”经济的发展,大同保险业立足本地实际,大力发展涉农保险。多家险企因地制宜,积极在全市各区县推广“蔬菜大棚保险”、“玉米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奶牛保险”等种植、养殖保险产品,承保险种和保险覆盖率不断提高。一些险企还开辟新型农业保险
市场,特别是在发展特色农业、种植养殖业、农业园区
建设等方面,推出了“蔬菜大棚保险”、“羊养殖保险”“仁用杏种植保险”等保险产品。
《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中央省级财政支持农业保险覆盖面,对已经开展的玉米、森林等险种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开展马铃薯、育肥猪等保险业务。同时,逐步将产业化程度高、影响较大的设施农业、规模养殖、优质杂粮、杏果、黄花、黄芪、菌业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纳入市级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范围,增强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信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