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15-03-20 来源:0352房网 编辑:阿紫
摘要:第一章 总则
大同是国家首批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为保护好大同历史文化名城,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促进名城保护与
城市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性质
本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层面的专项规划,是大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的依据。
第3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0)
《长城保护条例》(2006)
《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2003]第119号)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文化部令[2006]第41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0]第192号)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2012)
《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2006)
《大同古城保护管理条例》(2000)
《大同市云冈石窟保护管理条例》(1997)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同古城保护和修复的决定》(2008)
《大同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2005)
《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6-2020)》(2014年修改)
第4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适用范围是大同市域所辖范围,总面积14176平方公里。规划以中心城区作为重点范围,面积150.4平方公里。
第5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为2014-2020年。
第6条 强制性内容
规划文本中,字体加粗并带下划线的部分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 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
第7条 历史文化价值
大同是秦汉名邑、北魏首都、辽金西京、明代王城、历代军镇,是中国九大古都之一,有着两千三百多年的建城史和历时四百多年的建都史。大同是汇大古都、艺都、佛都、融合之都于一身,集王城、军城、府城为一体的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是公元四至五世纪屹立在世界东方的中国大古都城市,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
(1) 大同作为北魏都城,体现了北魏王朝对中华文化发展的特殊贡献。北魏平城在我国都城规划建设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平城遗址、城墙夯土层、明堂遗址、佛寺遗址及北魏墓葬等地上地下遗存为研究北魏文化和平城格局提供了实物佐证;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是我国三大石窟群之一,规模宏大,雕凿技艺高超,其造像艺术融合了西域与中国汉、鲜卑文化的艺术风格,在中国石窟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平城是北魏丝绸之路的起点,大同出土的西域器物、银币、陶俑以及发现的胡人形象石雕、壁画等见证着中西文化的交汇融合。
(2) 大同古城是边陲重镇的代表,体现了中国的军镇文化和城防文化。大同是明代九边重镇之一,战略地位重要;大同的长城修筑几乎涵盖了整个中国长城的修筑史;大同城作为晋北防御体系的中心,与长城沿线的卫所、堡城、关隘等构成严密的军事防御体系;大同坚固的城防设施达到了中国古代城墙建设的最高水平,至今“凤凰单展翅”的整体形态、四面环护的城墙都保存基本完好;城内十字中轴线、棋盘式路网和标志性建筑布局均严格遵循礼制建设,对研究明清府城的规模形制具有较高的历史和科学价值。
(3) 大同是中国“艺都”和“佛都”,保存有北魏、辽、金、元、明、清、民国至建国后各时期建筑的优秀范例及雕塑、壁画、油饰彩画、碑刻书法等艺术精品。北魏的云冈石窟、鹿野苑石窟、恒山悬空寺,辽金的华严寺和善化寺,元代的关帝庙,明代的九龙壁、府衙、文庙、鼓楼,清代的纯阳宫、清真大寺、法华寺塔,民国的基督教堂、圣母圣心堂,建国后的展览馆、首善医院等各时期代表性建筑和建筑中的雕塑、壁画、碑刻等实物,是大同佛教文化和璀璨艺术的载体。
(4) 大同是民族融合之都和文化融合之都,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碰撞与交融之地,见证了中华民族的形成。由于地处农耕地区和游牧地区的交接地带,中原民族和北方的少数民族在此频繁交流,既有激烈的冲突,也有互相学习,形成了文化大融合;云冈石窟、方山永固陵、赵武灵王墓、白登之战遗址等历史遗存见证了历史上民族文化融合的进程。
第8条 名城特色
大同的历史文化遗存特别丰富,城市中轴线两千多年未变,古城内的历史街道格局基本完整,历史上的空间关系、视廊和传统风貌得到了较好的延续,具有鲜明的城市特色。具体包括:
(1) 集都城文化、军镇文化、王城文化、府城文化为一体的历史文化特色。
(2) “凤凰单展翅”的城市整体形态特色。
(3) 十字街加棋盘式路网的古城内部格局特色。
(4) 山环水抱的古城选址特色。
(5) 古城-古堡-长城为一体的军事防御体系特色。
(6) 辽金时期以来的多元建筑文化特色。
(7) 体现晋北地方建筑文化的传统街区和民居特色。
(8) 多民族和多宗教融合并存的民俗文化特色。
第三章 保护目标、原则、内容和总体框架
第9条 保护目标
(1) 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持和延续名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历史城区的整体性,使历史文化名城得到科学有效保护。
(2) 保护大同的古都和古城文化特色,传承大同历史文脉,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3) 改善历史城区内基础设施和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 处理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通过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和合理利用,促进大同名城经济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10条 保护原则
(1)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的原则。
(2) 古城整体保护的原则。
(3) 全时空、全方位保护大同文化遗产的原则。
(4) 传承古城文化,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的原则。
(5) 合理利用与永续利用的原则。
(6) 传统风貌保护与有机更新相结合的原则。
(7) 完善功能、增强活力、改善民生的原则。
(8)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
第11条 保护内容
(1) 世界文化遗产云冈石窟、万里长城大同段。
(2) 以北魏遗存遗址为主的地下文物埋藏区,包括北魏平城遗址(宫城、外城、郭城三城范围,平城一、二、三号遗址和明堂遗址等)和北魏墓葬区等。
(3)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25处。其中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98处,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283处。
(4) 登记不可移动文物89处。
(5) 第一批历史建筑8处,第二批历史建筑46处。
(6) 历史文化街区2处。即鼓楼东街历史文化街区、鼓楼西街历史文化街区。
(7) 历史风貌区1处。即柴市角历史风貌区。
(8) 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包括“凤凰城”轮廓形态,古城十字街加棋盘式路网格局,文物建筑与传统建筑组成的历史风貌和空间关系,鼓楼、城楼、角楼等重要制高点之间形成的通视走廊以及与古城选址密切相关的山川形胜。
(9)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
(10) 以长城为载体的军事防御体系文化线路。
(11) 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要素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
(12) 非物质文化遗产48项和老字号、老地名、历史名人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
第12条 保护重点
(1) 重点保护世界文化遗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
(2) 重点保护鼓楼东街和鼓楼西街历史文化街区。
(3) 重点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空间关系和重要制高点之间形成的通视走廊。(来源于:大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