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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了一则关于西环路东侧棚改项目的征收补偿公告,涉及周边多栋建筑物、构筑物,内容整理如下。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大同市西环路东侧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通告
根据2020年5月16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城区西环路东侧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的通告》,由平城区人民政府负责大同市西环路东侧城市棚户区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250号院顺达小区(1-22单元)、嘉琪酒店、整流器厂、168号院市政1号楼、168号院市政2号楼、市政办公楼、甲1号楼(1-14单元)、俱乐部楼、运输三公司楼、甲2号楼(房产公司)、甲3号楼(粮油销售公司)、甲4号楼(水泥厂1-6单元)、建行楼、甲6号楼、甲7号楼、万隆公司、甲8号楼、甲9号楼、甲10号楼、甲18号楼(1-6单元)、甲19号楼、碧春港、家家乐、富民路52号楼、富民路37号楼、骨科医院住院部、师范平房。以上范围内除宏洋美都小区以外,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全部征收。
征收大致范围(仅供参考)
二、实施时间
1、上述征收范围通告公布时间:从2021年9月25日至2021年10月24日。
2、征收时间:以辖区街道在区域内公示的征收补偿方案为准。
三、征收范围内所有住户:2021年9月25日之前征收的,按原《关于大同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宏洋美都二期)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公告及补充公告》进行安置;2021年9月25日之后征收的,以征收区域内公示的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安置。
四、其余事项仍按《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平城区西环路东侧城市棚户区房屋征收的通告》执行。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