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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保障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大同市政府将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市民咨询的拆迁安置房屋办理权属登记,大同市房产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办理权属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拆迁安置房权属登记所需资料:
1.拆迁协议原件
2.住房安置通知书原件
3.拆迁安置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维修基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平面图2份原件
6.其他相关资料
注意问题:
房屋权属登记需夫妻双方本人到场办理,需要携带的证件有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户口原件。
特殊情况则分别办理如下:
1.未婚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本人到场办理。
2.丧偶需提交死亡证明,婚姻关系证明,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本人到场办理(如涉及继承,需提供继承公证书原件)。
3.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原件本人到场办理(如涉及离婚财产分割,需二人共同到场办理登记)。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登记受理时依登记情况另行准备。
办理地点:御东新区市政务大厅二楼东区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7982132 7982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