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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土资源部4月14日公布的《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十三五”时期将全面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统一登记范围,规范登记行为,确保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同时,保障不动产统一登记有效运行,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机构,统筹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源,实现资料及时移交、业务流程再造、系统有效融合,并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过渡期后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的衔接工作。将逐步建成并平稳运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保证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顺利接入平台,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据了解,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于2015年3月1日施行。按此前公布的时间表,各地不动产登记正紧锣密鼓开展,今年将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
《纲要》显示,目前我国城镇建设用地增长速度约为同期城镇人口增加幅度的180%,地均GDP仅相当于欧美两成多一点,粗放利用形势严峻。
相关数据表明,“十二五”时期全国城镇建设用地增长约20%,远高于同期城镇人口11%的增幅,地均GDP仅相当于欧美等国家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高强度开发和粗放利用,导致资源过度消耗,生态环境约束趋紧。“十三五”时期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大中小城镇新增建设用地,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严禁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立新城新区和各类园区,对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地区相应减少建设占用耕地指标。推进以人为中心的新型城镇化,用地计划向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倾斜,向发展潜力大、吸纳人口多的县城和重点镇倾斜,对超大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保障农村转移进城落户人员用地需求。结合房地产去库存,住房供求关系紧张地区适度增加用地规模,房地产库存较高的城市减少直至停止住房用地供应。
《纲要》提出,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构建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制定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办法,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同时,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以土地用途管制为基础,将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自然生态空间,构建以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此外,《纲要》提及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综合考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建设性补偿机制。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在全国复制推广。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收范围,规范征收程序,公开征收信息,健全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补偿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