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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走向大数据 全面进入实质建设阶段

发布时间:2015-08-24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任瀛
摘要: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提出2017年要基本建成覆盖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以下称信息平台),并在通知中提到“国土资源云”概念。这意味着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全面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维护公众权益,保障交易安全
 
    根据通知要求,2015年下半年各地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2016年基本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2017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国的信息平台的总体部署。要充分运用云计算技术,把信息平台搭建在国土资源部统一建设的“国土资源云”上。
 
    国土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国土部负责信息平台顶层设计,统一组织信息平台开发,各地要立足已有基础,升级改造已有信息平台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扩展功能,“不是推倒重来,不能搞重复建设”。
 
    据记者了解,信息平台面向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审批和交易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四类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共享交换、信息依法查询等服务。通知还提到要加强与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间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依法查询。
 
    值得注意的是,地产税法此前也正式进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公众可能会联想,平台建设和征收房产税有关系吗?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啸认为二者之间的关联并不大。他说,信息平台使国家机关在掌握个人住房信息的情况下,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维护公众不动产权益,也会对个人的信用状况、资产情况等发挥保护作用。
 
    从分散到统一是最大亮点
 
    专家表示,平台的建立实现了不动产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在有关部门间依法依规互通共享,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服务,有利于方便群众办证,提高办证效率,消除“信息孤岛”,促进不动产登记信息更加完备、准确、可靠,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技术上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共享并不存在难题,但是,实际查询的时候,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并不能进行异地查询,而是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证明材料方可进行信息查询。”程啸说。
 
    但信息平台建设过程不会一帆风顺,数据整合成为其难点。
 
    这么多年来,一方面住房、土地、林地等分散在各个部门登记,内容、标准各不相同;另一方面,各市县的信息化存在差距,部分县市信息化较差,历史的房产、土地等信息仍以纸质为主,缺失和错误较多,仍需进一步完善。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孙宪忠研究员表示,不动产信息最大的亮点是登记从分散到统一的变化,这是一大进步。
 
    孙宪忠认为,如今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整合了原先房产、农业、林业、住建等部门的部分职权,“新部门如何重新系统化,如何让几方登记的数据、权利不至于发生碰撞、摩擦,这都是要解决和思考的”。
 
    年底完成登记机构职责整合
 
    7月29日,安徽省发出第一本不动产产权证书,至此除西藏外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铺开,目前全国已累计颁发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8.1万本。
 
    但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仍然滞后。国土部公布的截至3月底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00多个地市州盟,2800多个县市区中,只有50个地市、101个县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占比分别不到16%和4%,而目前这个数字大概是30%和14%。
 
    对此,在7月14日的工作推进会上,刚卸任的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强调,要全力推进市县级职责机构整合,各地要以年底前完成整合为目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迟”。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统一机构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前提,如果市县级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到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没有实施主体,这项国家重大改革任务就无法具体实施。
 
    到今年底只剩下4个月了,全国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工作能否顺利完成?
 
    对此,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表示,国土部此前已经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开展调研督导,今年10月份开始,还要开展专项督察,督察结果将直接上报国务院,“随着各级地方政府对这项工作认识的提高以及工作力度的加大,在年底基本完成职责整合是完全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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