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行政调控开始陆续谢幕 用经济手段分类调控
发布时间:2014-11-03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木子
摘要:行政性干预手段是阶段性
政策,需要逐渐淡出
市场,
楼市最终要建立一种以市场规律为核心的长效
调控机制。破除对行政手段的依赖,不追求一时的效果,而是追求长期的稳定发展,相信这才是中央对于
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新认识。
目前,市场向好因素增加,比如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等,业内人士预计楼市未来将“量增价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
房贷新政释放了大量需求,起码可以增加30%的可
购房人群,这一政策的松绑效果相当于
限购松绑影响的5倍以上。他预测,整体四季度依然会是量增价稳的市场形态。
淡化行政干预明朗
为抑制曾经过热的
房地产市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之前,新一届政府的主导思路是要求在结构性改革中,实行去杠杆化和以短痛换取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在这一主导思路下,房地产市场的
调整势在必行。”有关业内人士称。
现在,市场发生了变化,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说,过去,为抑制投机性需求,防止房地产市场过热,国家采取了行政干预手段。现在,有些地区供过于求,三、四线
城市房价下跌。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保障市场不大起大落,同时,也为了解决房地产拖经济增长后腿的问题,需要因时制宜,放弃特殊时期的行政干预手段,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运用政府的行政力量来对市场实施干预,短期内能够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长期来看,市场的力量是难以战胜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房地产市场需要在行政调控之外“呼吸”的空间,这与本届政府想要还市场一定自发调整空间的工作思路相吻合,而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真正“良方”还是应该来源于市场。
专家认为,行政性干预手段是阶段性政策,需要逐渐淡出市场,楼市最终要建立一种以市场规律为核心的长效调控机制。“破除对行政手段的依赖,不追求一时的效果,而是追求长期的稳定发展,相信这才是中央对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新认识。”胡志刚表示。
用经济手段分类调控
当前房地产市场分化格局日渐明显,一、二线城市需求仍旺,三、四线城市供过于求,过去“一刀切”的调控方式显然已不合时宜,以市场手段分类调控成为主要方式。2014年年初,
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已经明确
楼市调控的主基调是“分类调控”,专家指出,未来调控将根据各地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即热点城市继续增加供应,抑制、遏制
投资投机性需求;而对于
库存量较高的城市,则要控制
住宅用地供地规模,控制供应结构。
“对于房地产的调控,政府工作报告中有56个字,对四个方面进行了表述:调控、供给、需求和市场。”倪虹说,用市场的手段调控市场的问题,将是下一步调控的主要方向和手段。未来一段时期,政府将更倾向于运用金融、财税等市场化手段,而行政化手段相信会越来越少。
在分类调控中,保障民生是重要内容。倪虹介绍,在调控方面的表述是“分类调控”,所以给出的信号是,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市场发挥经济规律做好市场的事情。其中,政府做好政府的住房保障工作,也是政府做好政府的事情的一个表现。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14年保障性安居
工程要基本建成480万套,新开工700万套。倪虹说,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
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就应大一些,比例适当高一些,综合考虑困难程度不同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而对小城镇来说,重点可能就是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