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2013~2014年度供热昨日结束
发布时间:2014-04-14 来源:大同市政府网 编辑:小墨
摘要:随着气温的不断升高,我市在延期两天后,于4月12日8时圆满结束了2013~2014年度供热。
按照2010年开始实施的《
大同市
城市供热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本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25日至次年4月10日。”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天气情况,适当将供热期延长了两天。
据12日后一周的天气预报显示,最低气温均在5℃左右,因此,经市政府同意,市热力公司决定4月12日8时停止供热。2013~2014年度供热期内,热力公司积极协调二电厂和大唐热电两大热源电厂,按照供热运行大纲科学调度,强化安全管理、线路巡查、应急演练,客服管理系统24小时受理用户投诉、报修等业务,及时解决热用户供暖问题,圆满完成了供热任务,确保了广大热用户温暖过冬。针对该公司负责的区域锅炉供热,锅炉热力站采取提前储备优质煤、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高质量地完成了供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