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中介老总借卖房骗了500万 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发布时间:2014-04-11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小墨
摘要:地产中介老总苏书显自称能买到廉价二手房,在收取他人数百万定金后却带家人离京逃匿,被抓时他骗取的500余万元购房款已全部挥霍一空。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苏书显无期徒刑。
40岁的苏书显是北京市人,2003年至2006年,他先后在朝阳区平乐园宏久写字楼、崇文区沙子口路8号等四地注册成立北京东方万华
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第六分公司、第八分公司、第九分公司,自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房屋中介业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苏书显虚构北京市朝阳区世纪东方嘉园小区有尾房的事实,谎称能够低价购买该小区的房屋,以北京东方万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等公司的名义,通过和被害人签订《委托代理购房协议》、《房屋买卖协议》等,骗取7人500余万元并挥霍。2008年4月,苏书显带家人离京逃匿。
苏书显称,2005年,他与朋友合作花400万元从拍卖公司拍到了两座楼,但一直未卖出去;2005年9月,他成立公司搞网络
视频项目,主要是经营网络看房、网络会议,陆续投了140万元,可因为二手房
市场低迷,资金紧张。
2007年6月,公司业务员张某看到苏书显给别人买了两套房子,提出他女朋友的父母也想
买房,后张某介绍其女友父母买房,但苏书显收钱后房子却一直没有买成,钱也没还。2008年4月,因借钱较多,要债的人以到学校找其儿子为要挟要苏书显还钱,他怕影响到家人安全,就带着妻儿去南京呆了几天,后又去了广州,边工作边挣钱。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苏书显虚构能够低价购房的事实诈骗,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苏书显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