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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向阳路的最北端偏凉子村,至今为止已有650余年历史。由于城市快速发展,2011年,偏凉子村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110多户村民房屋拆成废墟,剩余的30多户因赔偿条件谈不拢未拆。两年来谈判一直在进行,至2013年5月初只剩下4户村民。5月9日清晨,数百村民聚集“钉子户”于普顺家门口,村支书及部分村民下跪求其拆房。
事件回放:村干部带头400多村民向钉子户下跪
在网上传播的“下跪视频”中,数百人冒着小雨,一男子挥着手说:任何人下跪,需要磕头的给他磕头,必须磕头,不论大小,不丢人……随后靠前的十多人下跪,但后面更多人站立。
而在另一个视频中,“钉子户”之一于明正指称“村支书花钱雇来村民下跪”,村民每人200元钱、一箱子鸡蛋。之后据知情村民称,于明正已拿到了206万元的拆迁补偿,不再是“钉子户”了。
“钉子户”指责下跪是“逼迁连环计”,但已拆迁的绝大部分村民与“钉子户”之间矛盾愈发尖锐亦是不争的事实。在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的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拆迁已陷入救济困局。
首当其冲的其实是于普顺,当天下跪的地方就在他家门前。
“这是阴谋诡计!全都是安排好的,村民是花钱雇来的。”5月30日,76岁的于普顺气得发抖。他指点着视频说,跪在最前面的是村支书于茂源,其他下跪者除村党委成员、村委成员、村民代表和小组长外,还有村支书岳父母等亲戚。“大部分村民没有下跪,视频中指挥下跪的是村委成员于光之。通知说每个村民发200元钱、一箱子鸡蛋,这样村民才来现场。
在4个“钉子户”中,于普顺的态度最为“坚定”,已经记不清和村两委(党委、村委)人员谈过多少次拆迁赔偿条件,但始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被下跪”的那天,于普顺见村民迅速聚集而来,拒绝参加会议的他出门到100多米外公路上,几个村委会成员拦住让他回现场,推搡中于普顺昏了过去,在医院住了半个月。
于普顺拿出医院病历本说,那天自己血压到了220/150,差一点脑出血,昏迷了半个多小时。
村干部说法:被逼无奈下跪
“我们是被逼无奈下跪。”6月3日上午,在偏凉子村村委会,村支书于茂源拿出文件材料和照片解释“下跪事件”。
于茂源说,2011年偏凉子村85%村民同意拆迁方案拆了房子,“我们村拆迁安置方案与周边村相比算是最好的,保证每户有270平方米楼房,成人另加15平方米的面积,算下来每户至少三套房子。根据计划,2012年9月份首批房子就交房。
4月28日,上任伊始的于茂源就买了礼品去看望于普顺。论辈分,于茂源称呼于普顺为叔。于茂源称于普顺提出几个条件:安排二儿子到村委会工作、每月村委会给他开1000元的生活补助。此外,他的房子要按每平方米3500元赔偿,包括他1994年卖掉的旧房子及门脸房都要补偿。
“条件都答应了,他也同意了,但他又反悔了。”于茂源拿出了村委会盖章通过的决定,证明给于普顺每月补助1000元、安排他儿子到村委会工作都兑现,但他儿子只来了三天。
于茂源说:“开发商投入的资金早花完了,村里没钱。每年给村民租房补贴近200万元,钱都是借来的,将来只能用房子还,牺牲的是全体村民利益,割的是全村百姓的肉啊。”于茂源表示,再拖延久了,能不能保证每户三套房子也说不定了。除了村民租房补贴,还要给开发商违约赔偿。
“为给村民交代,村两委决定开现场会,让于普顺出面说说要求,让全村老少爷们儿评评理。”于茂源称,5月9日当天于普顺突然走了。“我没法向大家交代,只好为村民利益而跪,好让他们都有个家。”于茂源认为,全村百姓也是自愿下跪,“不是向于普顺一个人下跪,是向当时的4个钉子户的房子下跪。”
“照片上最前面跪着的人就是我。”于茂源拿出下跪场面的照片说,约400名村民基本都下跪了,在视频中站着的人是外村来围观的。
去年被选为村委会主任的于普江说,5月8日晚开会布置现场会,他被安排“保护”于普顺,后来于普顺昏倒,他帮着送医院,具体下跪现场他没见到,事前他不知道有“下跪”这一出。
“我听说村支书和村民向钉子户下跪后感到震惊。那天不少村民找到街道办,他们裤子上都是泥,有的还哭了,说给钉子户下跪了。”潍坊市北关街道王浩行副书记表示,很多地方因为拆迁发生了流血冲突、恶性事件,而偏凉子村的两委成员保持克制,向钉子户下跪“确实不容易”。
村支书于茂源表示,因为中央和上级政府屡次强调不能强拆,因此不敢突破底线强拆,只能被逼下跪。而于普顺说他也想过通过打官司保护自己权益,后来了解到此类案子法院不受理,只能做了“钉子户”。
王浩行副书记该街道办辖区内有21个城中村,改造了15个村。各村政策不同,但基本上都保证每户分得两三套房。虽然村民失去了宅基地,但每家分得二三套房子可以出租获利,再加上安排村民就近到物业等处工作,生活还是没有问题。此外,城中村改造时村里建起了商业楼出租,大笔租金每年也能给村民发福利补贴。
王副书记认为,“钉子户”提出高额补偿要求,“牺牲集体利益满足个人利益”,受损害的还是全体村民。但目前起诉“钉子户”打官司行不通,法院不受理,唯一的选择还是继续谈。
律师说法:城中村改造征地事件 不适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长期办理拆迁案件的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在城中村改造征地的事件中,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少数村民没义务为其他村民牺牲利益,不管提多高要求和条件,都是维护自己利益的正当行为,这是村民的权利,别人以什么价格卖那是别人的事情。
“本来被拆迁户遭受骚扰侵权,公安机关应该依法来保护。”王才亮说,“但遗憾的是,现实中警方往往未尽到保护职责。”他认为,“理论上村民可以起诉村委会,因为村委会侵权了。”现实却是法院不会受理,某些法院反倒会受理“强制买卖”的村委会起诉村民。而多数村民起诉少数村民,更是于法无据。
王才亮律师强调,城中村改造不是国家征地,也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村民完全有理由提出要求,必须在双方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