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手房交易中有很多不为人知的内幕,下面小编就为广大房友列举以下五类常见的“潜规则”,希望对大家有所裨益。
潜规则一:
中介“扣房”
从事房产中介十多年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现在一些中介公司都在“扣房”。通俗讲,就是与卖方达成一个合理的低价将房源买下,然后再通过高价卖出,中介公司从中赚取高额的差价。
中介公司在“扣房”时是以卖方“委托转让”的方式进行的。“中介公司与卖家会进行一个委托公证,这一过程的成本非常低。当委托成功后,房产便由中介公司委托销售了”。
潜规则二:
用虚假信息拉拢顾客
“中介发布一些比较受欢迎的房源信息,但你去看房时才发现,这些房子要么已被卖掉,要么就是货不对板,价格也贵出数万元。” 同一个房源一般会放出一个比市场价低的价格,另一个则和市场价持平,如果消费者根据放出的低价来咨询,中介一般都会称该房已卖或被订,然后趁机推荐新的房源。
潜规则三:
做低房价帮忙逃税
中介常用的手法之一,就是把房子“打包卖”。例如,给卖主挂出“实收价”,将来成交后所有费用全部由买家出,房主因而心存感念。
同样,为了吸引买家,中介通常会把房价故意做低,让买家少交一些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买家就会乐意买下该房。不过,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出,买家不仅要补齐各种税费,还要面临高额罚款。
潜规则四:
占用房款去收房
一些中介在与消费者签三方协议时,会尽力劝说买卖双方从中介公司过款,买方要在去房管局签买卖契约之前将全款(如果是一次付款的话)打到公司账上,但中介退款给房主的时间却是新房本下来后3日内,名义上说是要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这其间有长达半月甚至一个多月之久的时间差。有滚动资金在手里,中介就可以利用别人的钱去生钱。
潜规则五:
超长合同套房东
一些中介公司对租房者也不放过,利用超长合同套房东。一位长期从事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举例说,其所在公司的一员工之前与一房主签了6年的租房合同,月租金1000元。之后,该员工花了500元将该房重新粉刷了下,一个月以1300元的价格租了出去,且是一年一租。这几年下来,租金年年涨,该员工赚了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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