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十几万元买来的一套小户型,没想到竟是中介商租来的房屋。购房者王先生按合同约定拿着房产证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自己手中的房产证竟是伪造的。
今天,在济南市房管部门开展的“权属证书辨真伪”活动现场,这样的造假案例给不少市民敲响了警钟。
杨某、张某均系房产中介商,杨某首先在市区租了一间房屋。
随后,他们找到假证贩子,伪造了该房的房产证以及相关手续,把租来的房子归到了杨某名下。张某出面联系到买房者王先生。因价格合理,王先生很快与杨某签约。为了不
露馅,张某还以中介公司的名义找购房者要了1000元中介费。事情败露以后,王先生向警方报案。
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告诉记者,从已破获的案例看,房产证造假主要集中在房产抵押上。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未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方将伪造的。
房产证交给对方作为抵押物;也有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别人的证件信息,伪造房产证并填上信息,用于抵押借钱等。“房产交易中还有一种情形出现过房产证造假,即租住产权人的
房屋,伪造该房屋的房产证及其他相关手续,将自己变为‘产权人’,然后再转手卖给第三方,从中获取巨大经济利益。”杜建刚说。
杜建刚提醒市民应当依法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时,市民不要轻易把自己的房产证、身份证包括复印件交给他人,以防伪造;在购房、抵押时不要急于付
钱,先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或先到房产部门进行咨询、鉴别其房产证的真伪后再予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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