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问题,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指出,可先从无子女和失独老人开始推行。他认为,这样既能解决这些老人的养老问题,又不触及中国人“将房屋传给子女”的传统观念。
近期,中国官方提出于2014年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的模式引发热议。
所谓“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以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当中国社会走向老龄化遭遇养老金的巨大缺口之时,多元化的养老手段成为决策者关注的焦点。此前在北京、南京等地都以不同形式进行过“以房养老”试点,但进展并不顺利。
市场担忧,包括房屋产权最长70年、房屋价格波动、老人对养老机构不信任以及传统的“传房给子女”的观念等因素,都使“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难以推广。
作为中国引进“以房养老”这个保险产品的最早建议者,孟晓苏表示,“有儿女可以靠儿女养老,有钱可以靠钱养老,有社保可以靠社保养老”,但社会应该给老人提供“以房养老”这种选择,以增加对老人的养老支付。
孟晓苏解释,“以房养老”不应该由政府强制推行,而是老人自发通过这种方式补充养老资金,“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基本养老方面可以不作为,只是为养老增加一种方式”。
他认为,儿女养老,仍将是中国未来养老的一个主渠道。但中国现在老龄人口约2亿,其中大约有10%老人没有子女,此外,也有不少老人的子女长期居住在国外或者在外地,使其成为空巢家庭,这些老人的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孟晓苏认为,如果这些老人有住房,可以考虑使用反向抵押,不用卖掉住房就可以将这笔财富变现。“如果房屋继续增值,造成老人财富增加,还可以逐年变现,源源不断地供养老人的生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所长任兴洲也表示,“以房养老”在中国不会成为养老的主渠道,养老问题全部指望住房养老是不客观的。“以房养老”还需要有很好的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
上一篇:专家:我国房屋空置25%离谱 不存在房产泡沫
下一篇:国家发改委李铁:中国城市财政对土地过于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