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调控手段增多和经验的日益丰富,楼市调控应当由注重行政化手段向注重市场手段转变,在把限购、限贷等核心调控措施固化为基本制度后,需把供需调节以及房价走势及时交还市场。
经过长期持续严厉的调控,目前楼市步入一个不温不火的平稳运行期。缺乏房地产开发商的大力宣传,完全靠市场撮合成交的二手房市场,更能反映楼市的冷暖。北京市住建委网签数据显示,10月份北京二手房住宅成交量为11449套,与9月份相比下跌了近9%。
成交在旺季遇冷,不但出乎开发商意料,也预示着楼市调控到了关键节点。房价既难以大幅反弹,又缺乏继续下降的动力;调控虽然取得了明显效果,但是基础又不稳固。未来楼市何去何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不少专家建议,在调控政策成为左右楼市走势的关键因素之时,未来的调控重心应从抑制房价短期目标逐渐向建立长效机制转移。而就调控手段而言,正如10月份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时所讲,应更加注重市场和法制手段。
随着楼市成交持续升温,一些地区频频出台短期的应急举措,有的限制开发商利润率,有的则叫停热门地块出让,调控中的行政干预力度越来越大。业界人士分析,动用强有力的行政手段,固然短期内可以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难以对不合理需求形成长期持久的遏制,并非真正改变了市场内在的供需结构,也无法长久性地引导合理的市场预期。随着调控手段增多和经验的日益丰富,调控应当由注重行政化手段向注重市场化手段转变,在把限购、限贷等核心调控措施固化为基本制度后,需把供需调节以及房价走势及时交还市场。
自从住房货币化改革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还未走过一个完整的行业周期,调控措施自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本轮调控中整个楼市出现了可喜变化,成交在“金九银十”的陡然遇冷,表明支撑成交回暖的刚性需求难以为继。进一步释放购房者的潜能,最大的动力并非来自政策微调的刺激,而在于房价回调后的有效购买力增加。越来越多的开发商意识到,成交才是楼市的“硬道理”,市场潜在的购买力并不少,但是能够逾越房价这条线的需求却有限。在楼市难以全面回暖的背景下,降价、打折、团购,开发商的一系列促销措施鱼贯而出,他们也不再像以往一样不计成本地拿地,盲目扩张,而是更加推崇稳健的发展理念。
不论是我国早已就实行的公积金制度,还是正在大力推进的保障房建设,均旨在满足公众的基本居住需求。这意味着,房地产调控属于改善民生的范畴,这就需要弱化房地产的其他功能,比如说,拉动经济增长以及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功能。同理,当调控涉及多重目标时,首先必须保持核心目标的完成。
而且,当前楼市的主要矛盾不仅在于房价过高,更在于产生泡沫的土壤。这既来自市场机制的缺失,也来自公众长期的住房投资观念。要改变这些积弊已久的内在矛盾,并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需要在长期的楼市调整中不断动态检验,也需要市场主体给出足够的耐心和容忍度。目前一些地方政府推出的“限售令”、“限土地溢价令”,具有浓重的行政色彩,虽然短期内效果显著,但楼市调控不仅是短期的行政目标,更应是长期的制度建设,如此楼市才能真正走向成熟。
值得关注的是,9月份以来,又有不少城市对楼市政策进行微调。比如,放宽公积金贷款限额和还款年限。正因为调整公积金政策不触及限购、限贷等政策“高压线”,才成为地方政府青睐的微调手段。当前业界对房价反弹不无担心,美国已经启动新一轮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在海外“热钱”开始躁动之际,也引发了其向内地楼市流入的担忧。政策微调支持刚需本无可非议,但如果地方政府以微调之名,行救市之实,把拉动房地产作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手段,无疑会侵蚀楼市调控的效果。因此,管理部门在严格监控各地调控政策变化时,还应对地方政府放松调控刺激楼市的倾向,加以密切关注。
有观点认为,政府在把调控的着眼点由短期房价回调转到楼市长远发展上时,应当具有足够的政策储备。这轮调控在土地出让、房产销售以及购房等每个节点上的政策设计,实际上是一个涉及信贷、土地、税收的政策组合。在理顺供需机制时,应根据市场的变化,准确把握住调控的重点和节奏,循序渐进地对楼市进行降温并挤出泡沫。
此外,任何商品都是需求创造供给,由需求结构变化带来的房地产整体格局的改变在持续发酵。一边是中小房企举步维艰,一边是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不断提升,业界普遍预期,未来房地产市场将进入资源集中时代,对于即将出现的行业重组调整必须作出预判,如此才能把握调控的主动性。
上一篇:夏斌驳任志强:不要再幻想房地产市场大反弹
下一篇:任志强:房地产不是暴利行业平均利润6%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