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克崮:让房产税成为发达地区的主体税
2012-03-13 来源:新京报 编辑:韩轩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原副行长刘克崮委员在发言中指出,收入分配领域出现了结构性失衡。居民收入差距拉大,建议提高直接税比重,将房产税培育成发达地区的主体税源。
他说,我国间接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达60%以上,而与我国税制结构类同的欧洲国家在35%以下。间接税虽利于财政收入,但会加大中低收入者实际纳税负担。应借营业税转增值税改革之机降低间接税占比,减轻老百姓税收负担。
提高直接税比重,缩小居民收入差距。我国个人所得税占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个税纳税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重不到2%,而美国这个数为50%,尽快实现按家庭为单位扣除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扩大个人所得税覆盖面。拉大税率级次间距,降低中等收入阶层税率。发挥房产税调节居民财产和财产性收入差距的作用。
逐步将房产税和资源税分别培育为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地方税的主体税源。对大众基本居住性房产免征房产税。分步差异化推行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试行省直管县的行政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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