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2011年是房地产调控的“攻艰年”,那么,2012年将是“护果年”。今天,温家宝总理在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要继续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房价合理回归”,只能说最终结果,能否在今年内实现,这是没底的事,因为“合理”原本就很难界定。相对而言,“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指代清楚一些,那就是继续保持房价下跌或平稳的势头,避免年内再度出现显著上涨。笔者认为,如果坚持到第四季度才出现小幅复苏,并不算是破坏“成果”。从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保卫成果”就是2012年房地产政策的指导方针。
为何说去年是“攻艰年”?大家不妨回想一下,去年1月出台的“新国八条”,是2009年12月调控以来的第四波调控,一次比一次更加“史无前例的严厉”。结果去年前三季度,成交量下滑,价格依旧坚挺。万般无奈,去年7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再议房地产调控,要求符合条件的二三线城市也要实行限购。终于,去年“金九银十”落荒而逃,溃不成军;终于,去年10月份,全国70个城市房价指数首次出现环比下跌。
至2012年1月份,房价已连续环比下跌了4个月。而在2010年4月“国十条”出台后,仅仅于当年6月出现一次环比下跌,调控效果可谓微弱。对于去年的调控效果,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时如此定性:“投机、投资性需求得到明显抑制,多数城市房价环比下降,调控效果正在显现。”形势喜人,更须维持。
那么,房价何时应该止跌?笔者的观点是:上半年还应维持下跌态势,三季度筑底,四季度小幅上涨。如果按这一步调,则基本接近完美。房价如果过快反弹,比如随着二季度成交量的反弹而上涨,则调整时间偏短,极有可能招致新一轮的政策打压;房价如果今年一直下跌,则会产生明显的负面效果,比如老板跑路、楼盘烂尾、业主砸售楼处、建筑业欠薪失业、银行贷款风险上升、经济受拖累等。
2008年那轮房地产市场调整,70个城市房价环比下跌了6个月,这一轮应该保持9-12个月,才能称得上阶段性回归合理,调控效果显著,短期目标基本完成。在上述指导方针之下,中央层面的调控自然不会放松,至少上半年不敢动摇。“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的政策措施”,这就是政策保障。
两层含义:第一层是严格执行,不用解释了。第二层是“逐步完善”,也就意味着某些调控措施会改变方式,比如限购、限贷、限价等浓厚行政干预手段,将极有可能微调,被别的政策替代,比如房产税。
另外,温家宝总理表示:“要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住房信息系统,是指所谓的6月底实现40个城市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是指房产税。这两项工作,是涉及房地产市场长期发展,尤其是房产税试点,今年极有可能增加试点城市。单靠房产税,不可能完全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却是完善调控和税制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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