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未来房产税进一步扩大的大方向已经明确,但目前还未到全面推广的地步。贾康表示,2012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才能研讨可否与如何出台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由于该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贾康日前在自己的微博上特别强调了两点,一是表明自己只是研究者,“不能代表任何官方部门”;二是指出某报的采访报道有一处表述不当:原文中“届时会出台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应更正为“届时才能研讨可否与如何出台下一步扩大试点的方案”。
关于此次在两地试点房产税的效果,贾康表示,对于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成效不足的看法是非常表面的认识。“房产税是按年征收,不能急于看它到底可以征收上来多少税。这两个地方都不会太看重第一年能收多少税,因为以后的成长性肯定没有问题。这两个城市的房产税试点,体现了市场经济就要进行间接调控,要运用规范的经济手段,而经济手段里面税收是不可忽略的政策组合工具。”
他认为,房产税试点效果的显现需要较长过程。而房产税最重要的任务,不是增加财政收入,而是调节经济和社会生活,其成为地方财源支柱的属性将逐渐显现。贾康还指出,房产税并不会使房价应声而落。中国现在城镇化率才40%左右,以后要达到70%至80%才能相对稳定,在这个过程中,城市中心区域的不动产价格将呈现上扬曲线。但房产税会使这个曲线的斜率降低,发展的过程更平稳、尽量减少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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