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最为严格的莫过于限购令,与其说2011年是调控年不如说是“限”字年,新年到来这一政策将如何继续执行成为了首要关注点。房产税代替限购政策,作为一项房地产领域长期调控的制度业成为时下热议的一个话题。
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2011年年初开始执行限购令的48个城市中目前只有包括北京、上海在内的25个城市表示继续执行限购令,其他城市均未明确表态。但是限购令作为一项行政命令,缺乏长期可持续执行的法律依据。而且作为地方政府而言,对于限购令的执行积极性不高。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只提出了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也并未具体涉及到限购政策执行。在过去的2011年中,包括中山、海口等城市均出现过放松限购的事件;同时不少城市只在一定区域内执行限购;还有一些城市用限价代替限购等阳奉阴违的现象。
2011年年初,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而试点效果的显现需要较长时间,未来房产税有望逐渐成为地方财源支柱。
房地产政策的调控从短期目标来讲,去泡沫是很重要的;中期来讲,扩供给很重要,达成供求相对的平衡;从长期而言,制度建设非常重要,要避免上几轮所出现的报复性的价格上涨,同时避免房地产资产化的投机性趋向。加强制度建设是非常重要的,房产税就是制度建设中间的非常重要的一环。
但目前而言,对房产的摸底工作将是头等难题。新年伊始,几年前依靠房地产业维持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很难快速实现产业转型,因此,在执行限购上地方与中央的博弈会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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