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哪一种法理,法律的效力全在公信,公众信它则有效,不信则形同虚设。公信来自公平,而“三位一体”大大增加了公平的困难。皇上的话就是法律,立法的第一要义当然是维护皇家利益,从法律的根子上便对草民不公。
皇上的人负责司法,贪赃枉法就不可避免。皇上虽然也杀贪官,但那是恨铁不成钢,老子恨儿子坏了他的事,而不是因为儿子损害了社会公平。毕竟老子对儿子的依赖远远超过儿子招惹的麻烦。百姓看明白了这个局,不信法律,只认权力,将希望寄托在明君清官身上。
然而权力乃双刃剑,既可抑制豪强,亦可鱼肉百姓。你拥护前者,就必须接受后者,因为两者的逻辑完全相同,都是用权力进行财富的重新分配。在这个博弈中,百姓得到的却并不是正负相抵的零和结果,官府的横征暴敛和贪腐永远多于皇上偶尔的劫富济贫。
官赢民输,日久必然生变。中国历史上的农民革命此伏彼起,从陈胜吴广到太平天国,规模之宏大、杀戮之惨烈,世界罕见,一次内战消灭全国人口的40%到60%。真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付出沉重代价换来的,不过是短暂的喘息,新皇一如旧主,百姓仍处于食物链的最低端。两千多年了,历史在毫无新意的王朝更替中不断地重复。
做了这些铺垫之后,我们再来看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政策问题,而是相当复杂的利益博弈。参与博弈的有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有房居民、无房居民和农民。各方中最强势的当然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最弱的、几乎完全被忽略的是农民。
虽然同为政府,中央和地方却是不同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中央的目标是小康社会,居者有其所和粮食安全;地方追求的是卖地收入、以GDP为中心的政绩,以及官员的寻租机会。国有银行的目标半为商业,半为半政治,其余各方寻求的都是经济利益。中央政府打压房价,除城镇无房居民外,所有人的利益都被伤害。
这就提出了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政府有权以提升一部分人的利益为名,损害另一些人的利益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我们又回到权力分配利益的传统社会。正如历史所证明的,这个博弈的赢家不会是农民、居民或开发商,而是权力的拥有者。然而同样如历史所证明的,权力未必能给它的拥有者带来长久的利益,因为失败的各方会尽一切所能特别是暴力革命,惩罚这场不公平博弈的赢家。
唯一可持续的是双赢或多赢的博弈,多赢博弈的规则必然是所有参与者共同制定的,否则就不能保证所有参与者的利益。所有参与者共同制定的规则就是法律,而不是政府单方面推出的政策。这并不是说政府不能制定政策,而是说政策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程序。
遵循法律程序的意义不仅在于社会公平,法律保证了利益相关各方同等的发言权和决策权,政策制定的过程因此就是各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受益者补偿受损者,折中妥协,如此形成的政策很可能是多赢的。多赢的政策才能得到贯彻执行,才能解决问题。
即使一切如政府所愿,保障房顺利建成,“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这博弈仍然是所有人的失败。依靠行政权力调节利益,我们在法治的道路上后退了一步,退向前人屡试不灵清官明君模式,接下去再退,就是剥夺和剥夺剥夺者的历史循环。权力之剑一旦挥舞起来,双刃效应就不可避免,近期的控制通胀政策再次证明了这一点。行政权力可以为你冻结方便面的价格,也可以迫使你在加油站支付更多的现金。毕竟油公司是它的嫡亲长子,而方便面厂家则出自寒门。
高居不下的房价只是表象,多元利益能否摆脱对权力的依赖,在平等和尊重每个人权利的前提下,借助法律解决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这才是我们面临的真正挑战。
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伤害了多方利益,经济学上叫做激励不兼容,出现僵局也就不足为怪了。这似乎是一场多输的博弈,到目前为止,尚未看到赢家[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政府威信受损,市场上量缩价不跌,开发商的房子卖不动了,想买的还是买不起,关于强拆、强迁的报道依然不绝于耳。
博弈的最终结局难以预料,政府现在将赌注押在3600万套保障房上,这是一招胜算不大的险棋。地方政府如果有钱的话,就不会搞土地财政了,如今不仅不能像过去那样卖地,还要拿出钱来建保障房,到哪里去筹集资金呢?地方政府可能拍卖较好的地段,以缓和资金的压力,而在偏远、生活不便的地段上建保障房,但这样一来,民众是否愿意去住?在愿意去住的人群中又如何进行分配?
上一篇:顾云昌:全国限购措施将走向科学合理化
下一篇:牛文元:调控仍寻求房地产政策平衡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