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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房价与GDP增幅挂钩荒唐 政策须立刻叫停

2011-05-13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编辑小冯

  距离“国八条”规定的全国各个城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不足一周的时间,截至3月28日,全国600多个城市中,只有40多个城市公布了房价调控目标,且大多为二三线城市,一线城市只有上海率先公布,北广深等热点城市依旧按兵不动。已公布的城市,大多将房价涨幅与GDP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挂钩,这意味着各大城市今年房价涨幅普遍将在10%左右,与民众的期待大相径庭。

  按照“国八条”的要求,2011年各城市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来制定当地的房价控制指标。而目前各地出台的房价控制目标,要么将“经济发展目标”简化为“GDP增速”,要么罔顾房价与居民支付能力之间的关系,按照自身的需求来随意选择房价目标的标准,从而一窝蜂地出现了将房价控制目标大多界定在涨10%左右的荒谬政策。这与其说是房价控制目标,不如说是鼓励房价上涨的政策。以房价上涨较快2010年为例,当年房价最终涨幅为9.9%,将房价控制目标定在10%左右,意味着这些城市的房价在今年不仅不会合理回归,反而要比过去年的涨幅更大。

  许多城市将房价控制目标直接和“GDP增速”挂钩,完全曲解了“国八条”的政策内涵。“国八条”提出的三大指标要综合考虑,绝不是让各地把房价与GDP增速挂钩,也不是直接和居民收入增速挂钩。

  这几年,因为某些开发商无知,叫嚣什么“居民收入增长多少,房价就应该涨多少”。这显然是没有学过微观经济学里的“收入弹性”这个基本概念而得出的荒唐结论。以上海为例,根据2010年的统计数据,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000元左右,增长10%只增长了3200元,而上海2010年平均每套房的价格为260万元,增长10%意味着增加26万元,这26万元相当于一个上海居民8年不吃不喝的收入。由此可以看出,居民收入增长10%与房价增长10%完全是两个概念。

  再以“经济发展目标”为例,“国八条”将经济发展目标作为衡量当地房价控制目标的标准之一,其本来要义是以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衡量房价是否合理,而绝不是将这个指标等同于“GDP增速”。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完全等同于房价的增速,则意味着这个国家肯定面临泡沫经济崩溃的边缘,那是一个灾难性的结果。在“国八条”规定的各个城市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大限到来之前,一方面,绝大多数的城市依旧观望;另一方面,已经出台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却拿出了让人大跌眼镜的控制目标,说穿了,这是在“土地财政依赖症”的综合作用下,内心根本就不想对房价真正进行调控,和政策博弈的心态极为明显。

  多年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践证明,如果没有严肃、严厉和真正动真格的政策问责机制,地方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政策基本都是阳奉阴违,最终使得调控不了了之。既损害了政策的公信力,又对民众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这样的历史轮回已经让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声誉接近底部。如果不严肃问责,史上最严的“国八条”恐怕也逃脱不了失败的命运。但对于正处于“十二五”开局之年的中国而言,本次房地产调控只可胜,不可败,已经没有任何退路。

  笔者强烈呼吁,国务院须立刻叫停各大城市正在上演的这出“房价控制目标与GDP直接挂钩”的滑稽大戏,如果听任这场闹剧继续,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损害是不可估量的。这关系到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公信力和声誉,多年来房地产调控之所以能够坚持,和民众一而再、再而三地选择信任政策有极大的关系。如果最后出台的政策、控制房价的指标完全成为支持房价暴涨的工具,则是对政策权威的极大挑战。如果对此不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果断叫停,并强令各地制定与民众支付能力以及物价上涨水平挂钩的房地产控制目标,则意味着本轮房地产调控又被某些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所“绑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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