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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国土资告字[2012]3号
经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511524-2012-B-007# 宗地面积:40094平方米 宗地坐落:长宁镇县城江长路外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94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8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65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出让,宗地内土地开发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起始价: 1000元/平方米 加价幅度: 20元/平方米
二、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21日至2012年03月05日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 申请人可于2012年02月21日至2012年03月05日到长宁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3月05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3月05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3月06日10时00分在长宁镇竹都大道二段政务中心三楼拍卖大厅进行。
六、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七、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宁镇新华街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股
联 系 人:邹先生 、苟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1)4632162
开户单位:长宁县国土资源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88150120066502657
长宁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