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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枣国土告字[2012]212号)
枣国土告字[2012]212号 2012-8-7
经枣庄市人民政府批准,枣庄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2008-7-5 宗地面积: 67296平方米 宗地坐落: 枣庄市市中区孟庄镇开发区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000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
起始价: 2300万元 加价幅度:
备注: 原山亭区化肥厂用地。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等,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向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并办理竞买资格确认手续。有授权人的还需提供法人或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20日 至 2012年08月27日 到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509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20日 至 2012年08月27日 到 枣庄市国土资源局509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27日12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8月27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8月28日09时30分 在 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八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如拍卖不成或拍卖不成交,将直接在枣庄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挂牌日期为2012年9月8日至2012年9月18日16:00时止。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枣庄市新城武夷山路186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632-322025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