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僵局的背后是“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种种利益协调的复杂性。其背后需协调好城市发展与村发展之间的利益,村内大家族与小姓成员之间的利益,以及村民个人与村集体之间的利益、村民文化与商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等。
2010年5月,广州市杨箕村改造动迁,当地政府希望能够通过临迁费激励机制来加速推进拆迁进程,凡是在去年6月30日之前签订拆迁协议的村民,都能获得每月每平米30至45元不等的临迁费,相当于在此之前猎德村民临迁费的1.5倍。
“现在十几户村民不愿意拆迁,让全村的改造方案停滞下来了。”主持杨箕村工作36年的杨箕村经济联社董事长张建好对改造的现实困境感到十分头疼。眼见着开工建设的日期早已过去,而新的杨箕村建设还没什么动静,许多村民急了。
窗外,旧杨箕村的景象一览无遗。碎砖瓦砾之间,还留有数幢“留守户”,稀稀疏疏地立在村里。11月4日中午,杨箕村村口金迪大厦1809房,91岁的姚婆婆翻着厚厚一叠相册,这是儿女们为她在旧杨箕村拍的留影照。良久,她叹了口气说:“拆了,没有了。”但激励政策在“城中村”拆迁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奏效。截至2011年11月4日,杨箕村改造工地上,仍有17户“留守户”、23栋未签订拆迁协议的村屋。
近日,广州杨箕改造又有进展,继上月首拔一钉后,11月17日上午,广州越秀区法院对杨箕村两户三栋房屋实施强制搬迁,上午9点许,杨箕村最后的几栋钉子户遭遇法院强行拆除。最后成功拆除其中一户的两栋房屋。过程中有村民淋洒汽油,幸无人受伤。截至11月20日,杨箕村尚余16户共26栋屋仍然留守。
中国村民自治法规定,行政村决策需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户代表召开村民大会,并经半数与会人员通过。那么,当村内少数村民与村集体决策不同时,该怎样协调其中的不同诉求?司法强拆与人文关怀又如何协调?城市化进程中的“城中村”改造如何平衡各方利益?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