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高房价带来的住房问题,中国政府正在寻求“加强调控”以外的方式。据媒体获悉,中国政府已经开始部署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有关前期准备工作,这一机构将为居民购买基本住房以及改善居住条件提供低价格的资金扶持。
目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人民银行总行、中国银监会、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等有关部门,已经着手研究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可行性方案。住建部已经将其列为2014年将要重点开展的工作之一。
两个权威且独立的消息源证实,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已经经过中国最高决策层的讨论,并已得到充分认可。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务院部署了有关前期研究工作。住建部当下已抽调政策法规司、房地产监管司、住房保障司、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等有关司室业务、研究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所谓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机构发起、出资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的,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以贯彻和配合政府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的金融机构。
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先后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化、进出口、农业现代化等领域提供贷款等多种资金扶持,但在居民住房这一领域,政策性金融机构一直处于空白状态。
目前,设立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正处在前期探讨与论证阶段,具体方式与路径尚未确定。在前期论证的过程中,对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出资、业务范围、运转方式、安全保障等,都有涉及。在出资设立领域的探讨过程中,财政出资等方式均在探讨范围内,但尚未到最终定论阶段。
与此同时,在业务范围和运转方式的探讨过程中,为城市普通居民的首次购房和改善居住条件提供资金扶持在一定程度上取得共识,而其具体的扶持方法,在探讨过程中也涉及了直接提供低于市场利率水平的优惠个人购房按揭贷款、为符合条件的居民购房商业贷款提供担保等方式,但都没有最终确定性的结论。
在住房保障体系同步通过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居民解决住房问题,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曾引发金融危机的美国两房——房利美和房地美也是主要为普通居民和低收入者提供住房贷款担保或发放贷款,并将其金融衍生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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