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依然面临严峻形势,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住房购买消费与租赁消费的比例严重失调。住房自有率美国为60%,德国为40%,我国则高达85%,而且购房者呈年轻化态势。以住房购买消费为主,不仅助长房价畸高,而且影响保障房体系良性发展。
其次,住房保障方式相对单一,主要以实物建房为主。
第三,住房保障品种较多,目前共有7大类、11个品种。
第四,住房保障法律体系不健全,住房保障运行体制亟待完善。当前尤其应加快构建公平分配、有效运营、有序退出等制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科学界定政府住房保障范围;统筹城乡规划,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出台适当的倾斜和优惠政策,确保建设用地需要;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建立住房合作社等多渠道、多形式住房供应模式,在开发环节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只能从开发商手中购房的格局,实现商品住房与保障住房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目前我国保障房品类繁多,长此以往,会增加操作成本,也会损害政策效率。应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逐步简化保障房品种,将带有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逐步推向市场,厘清居住权与产权、投资权的关系;将廉租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统一为公共租赁住房,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保障对象实行差异租金。
积极推进保障房供应及管理的多元化。因地制宜实施住房保障,对一线城市应采取配建等方式,增强实物住房保障能力,以“补砖头”为主;对二、三线城市,由于住房供应较充足,应以“补人头”为主。政府通过注入资本金、投资补助、贷款贴息、鼓励企业发行债券等措施,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最终形成“市场建房、政府补贴、居民租房、社会管理”的住房保障模式。
加快住房保障法制化建设步伐。将住房保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为住房保障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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