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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小产权“转正”基本不可能 严禁出售小产权

2013-02-2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小忧

  摘要:小产权房在全国许多大城市普遍存在,随着房价走高,违法违规建设小产权房屡禁不止。太原市政府近日发布紧急通告,要求从即日起对全市在建项目进行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将严禁售出。

  小产权房定义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尽管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口若悬河,虽对于“小产权房”的敏感话题并不回避,但是也会极力的模糊“小产权房”购买后所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小产权房”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2011年11月,国家就已经颁布了《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小产权房不得登记发证。而近日,国土部发言人明确表示将于2012年试点清理小产权房。就是说,“小产权房”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小产权房龙城“生存现状”

  太原市一些证件不全的楼盘发现,目前,“小产权房”躲在限购令的管辖范围之外,市场表现不错。有些小产权房由于不受限购令影响而受到越来越多刚需购房者的关注,有的项目甚至开始悄悄涨价。据相关部门调查统计,目前,太原市内的在售项目有近300个,其中手续齐全的项目仅70多个,证件不全的有80多个,城中村的小产权项目近130个,占到在售项目总数的近半。

  太原市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法律已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也不得购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发证,但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允许确权发证。所以,太原市所有的“小产权房”,目前都未完成土地性质的转换,想要“转正”基本不可能。

  严禁出售小产权

  太原市政府要求,严格禁止以城中村改造、新农村建设名义向社会出售小产权房;房产管理部门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商品房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办理规划竣工验收的,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将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和销售小产权房的行为进行查处。

  太原市国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法律已明确,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宅基地建房,也不得购买小产权房。目前,国家要求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发证,但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允许确权发证。

  据太原市有关部门统计,太原市场小产权房数量约占在售楼盘总量的20%以上,且这一比例仍在持续上升。业内人士指出,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要想摘掉“小产权”的帽子,必须先把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再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最后才能转为合法的商品房。但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需要国家的严格监管和审批。目前太原市所有的小产权房,都未完成土地性质的转换,想要“转正”基本不可能。

(责任编辑:0352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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