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部:保障房档案信息须向社会公开
2012-11-19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无忧
保障房档案信息须向社会公开
11月17日消息 记者16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由住建部制定印发的《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这意味着,保障房轮候和已获得保障房分配的住房困难家庭及个人资料,以及相应的住房保障房源材料进行归档管理,保障房档案信息须向社会公开。
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一户一档”原则,纸质档案应同步建立电子档案。保障房房源档案收集归档范围分为基本情况材料和使用管理情况材料两部分,其中,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房屋来源和权属证明材料,房屋地址、所属项目或者小区名称、保障性住房类别、房号、户型、面积等;使用管理情况材料包括房屋承租人、租赁期限、租金标准、租金收缴,房屋购置人、购置价格、产权份额,租售转换、上市交易,房屋入住、退出交接手续等。
市、县级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和查询制度,规范公开和查询行为,依法保障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公开、利用和查询中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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