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20日将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透露,房产税下一步将扩大试点范围,房地产税最终将会在全国实施。实施中将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年底或明年初。
国务院关于2012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将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而房地产税则出现在十二五规划中,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丛明在第五届中国企业税务管理创新大会上强调一定要区分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概念,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需要特别注意。他还表示,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投机性炒房,房地产税则不是为了调控。
丛明还介绍说,如果按照原值征收则是房产税,如果按照评估价值则是房地产税,评估价值里包括了地价。丛明指出,目前上海和重庆已经开展了房产税的试点,下一步将会双管齐下,包括进一步搞大试点以及逐步建立房地地产税制度,"目标是消灭房产税,建立房地产税"。
丛明预计,房地产税的深化可能在年底或明年3月份以后。丛明表示,房地产税最终会在全国实施。
他还透露,消费税将从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一是采取有增有减的方式,如提高“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税率,可能对化妆品和黄金制品减税;二是在征收环节进行改革,如在加油站试点对消费者征收成品油消费税,由向企业征税改为向居民个人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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