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遗产向来是一个比较敏感的话题,处理不好便会引发家庭矛盾。这不,70多岁的吴大爷最近就为这件事儿头疼呢。原来啊,吴大爷名下有一套房子,最近他要立遗嘱,原想着把自己的房子留给孙子。老伴李大妈得知这件事后又担忧又心酸,跟吴大爷吵了起来。
原来,李大妈和吴大爷并非原配。十几年前,吴大爷前妻去世,续弦找的李大妈。李大妈与吴大爷以及吴大爷的子女一起生活了十几年,几乎没闹过矛盾,老两口更是相濡以沫。得知吴大爷要把房子留给孙子,李大妈提出,你立了这样的遗嘱,万一你走了,你孙子要把我赶出去,你让我露宿街头啊。
听到老伴这么一说,吴大爷觉得自己做事确实欠缺考虑。于是,吴大爷找到公证处,表示要做遗嘱公证。但是,这个遗嘱公证有点特别,既要保证孙子未来的房屋所有权,又要保证李大妈的居住权。但是公证员告诉他,遗嘱公证只能公证孙子的所有权,李大妈的居住权没法公证。调解员建议吴大爷到司法所想想办法。在街道司法所的调解下,吴大爷、李大妈和吴大爷的孙子,签订三方调解协议,保证李大妈在吴大爷去世后,自己去世前的居住权,同时明确房屋产权归吴大爷孙子所有。一家人愉快签字,矛盾得到顺利解决。
小编感慨,其实很多事情真的是退一步海阔天空,都是一家人,和和气气的解决问题,最后结果大家都满意,这样的处理方式值得我们借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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