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而刘女士的遭遇却让人对这句话产生质疑。刘女士在与丈夫因感情不和离婚之后,二人之间的恩怨并没有因此化解,反而走到了对薄公堂的一步。究其何因,小编为您慢慢道来。
事件起因:离婚房产各占一半
2011年还是单身的刘女士在家人的撮合下,与有过一段婚姻的赵先生步入了婚姻殿堂。结婚之后,刘女士发现婚前那个温柔体贴的丈夫完全变了模样,其疯狂迷上了赌博,几经劝阻后反而越赌越大。而赵先生同样对刘女士心存不满,抱怨其不会做家务。随着夫妻两人人之间的纷争愈演愈烈,经过调解之后便选择离婚。法院判定现居房屋二人各占一半份额。就在刘女士认为一切尘埃落定的时候,前夫赵先生的一个举动,将其彻底惹怒。
事情发展:安排四个男人出场
离婚之后的刘女士因为没有其他居所,仍住在原先的房子里。而前夫则搬回了父母家中。本以为相安无事,没想到有一天回家之后,刘女士发现家里突然多了四个男人。一经询问才知道原来是前夫店里的学徒。以为只是临时借宿一晚,刘女士当时也没在意。可没想到,这四个大男人一住就是一个星期。这让再次成为单身的刘女士慌了手脚:一个屋檐下怎么允许四个男人成天在眼前晃来晃去。气愤不过的她赶紧联系赵先生,谁知被对方以“房屋也有我一半,我爱让谁住让谁住”的强硬语气顶了回来。万般无奈之下,刘女士只好向法院求助。
事件结局:法院支持刘女士请求
刘女士向法院提出归并房产的请求。经过审理,法院认为:二人在离婚之后,男方没有在诉争的这套房子里居住,表明其本人对该房屋的依赖性不强。其许可他人长期居住的行为给女方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所以诉争房屋所有权归刘女士居住比较适宜。
最终法院判决,房屋剩余的按揭贷款由刘女士偿还,同时刘女士将房屋评估价的一半支付给赵先生,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
小编有话说:凡是均讲究个“度”字,离婚后夫妻双方不一定非要成为朋友,起码做到好聚好散。如果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法律是最好的维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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