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调查,大部分接受调查的中外分析机构认为,中国2012年二至四季度全国住宅均价跌幅将达10%至20%。果如是,则业主维权将不再是个案,亏损下的愤怒将不再属于少数人,房价下跌引发的一系列纠纷也将不是一个可以等闲漠视的问题。
接连出现的数起业主“维权事件”,凸显了当前开发商应对房价下跌纠纷的缺乏诚意和准备不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严重滞后。众所周知,房地产市场作为一个商品化市场和投资市场,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大多付之阙如。特别是,十多年的楼市牛市,让人们习惯了房价上涨。
买了就涨,大家自然皆大欢喜。而且,在一个“一房难求”,为抢一套房不惜通宵达旦排队,房子一到手就立即升值的红火年代里,“跌”似乎对所有人而言,都非常遥远。正由于谁也没经历过房地产价格的持续下滑,所以,一旦房价下跌,开发商面对汹涌而来的“维权”,不是搪塞敷衍,便是避而不见,而业主们维权,除了砸售楼处、拉标语泄愤外,似乎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退房、补现金差额、减免适当年限的物业管理费……老业主“维权”的诉求大致相同。这些诉求能得到满足吗?按照律师的说法,业主的这些诉求很难得到法院认可,因为房地产置业本身就是一项存在风险的商品交易行为。
不过,人们不应忘记的是,房价上涨时,一些开发商屡屡违背合同,以“要么退房,要么补钱”的方式,逼迫业主接受涨价后的房价。如今,房价跌了,老业主提出“退房”,开发商凭什么可以不同意?短短数月,房价大幅跳水至如此地步,数月前的销售难道丝毫不存在价格欺诈?“3月份,售楼处的人就催着交上全部的钱,连车库的钱都交了。”
在现场,青岛中海紫御观邸的业主对记者说,购房者都担心房价下降,买房时也一遍遍确认会不会降价,得到的都是肯定答复“中海是大地产商,绝不降价”,可现在交完全款不到一个月,房子就降了一百多万。常州世茂香槟湖的销售人员对购房者的引诱式说法,也大同小异,然而,仅仅半年时间,房价就跌得面目全非。房价如此快速“变脸”,若说开发商毫无责任,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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