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如果价格上涨我们皆大欢喜,这证明是赚了。如果房价下降,那是赔了,购房者就要维权。最近,花都一个新盘减价促销致使一期业主损失30万元,面对缩了水的房价,我们该如何维权?这样的维权开发商会不会认可,他合法吗?
同一栋楼、同样面积、同样朝向,楼下的卖80多万元,楼上的只卖50多万元?上周末,花都一个9月份才开卖的楼盘突然大减价促销,从均价8000多元猛降至最低5800元,这让许多交完首期的准业主非常不满,前两天到售楼处讨要说法。
业主:一个星期变成负资产
12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该楼盘的售楼中心时,约20多名戴着红帽子的准业主坐在售楼中心的沙发上,手举着牌子表示抗议,沙发旁边的展示板,底价5800元的房子已经全部标注售罄。门外,之前悬挂“5800元/㎡”的条幅已经被扯了下来。
业主向先生称,他和女朋友准备结婚,11月中旬终于在花都三东大道定了一套100㎡、总价80多万元的婚房,11月底,他交了首期共24万元,并签下了购房合同。然而12月4日,他收到了楼盘的广告短信:“全城轰动,精选117至148㎡三/四房一口价5800元/㎡,不分楼层、不分朝向,总价67万元。”
向先生开始还以为是诈骗短信,向几个朋友求证后还不放心,亲自到售楼处一看,才敢相信是真的。“才一个星期,我的房子就不见了30万,直接变成了负资产。”向先生说,他在白云区打工,女朋友在花都工作,辛辛苦苦好不容易买下了房子,竟然一下缩水了三分之一。
与向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不少人,吴小姐也是其中一位。吴小姐介绍,她是在9月3日开盘当天定下来的,同样100㎡花了88万元,“主要是看房的时候,开发商有很多不透明,很多朝向好的都说卖完了,留给我选择的只有那么几套,但现在竟然又拿出来卖了,这是明显的欺诈。”
开发商:项目尾货年底搞促销
吴先生说,该楼盘一期一共1500多套房子,现在只剩下100多套,现在到年底了做一个特价促销,价格有5800元、6200元、6800元、7200元。朝向稍差的的确只卖5800元,但这个之前8000多元的房子是不同的,如果硬要说同一等级,现在特价也只是便宜了1000块钱而已。
对此,该楼盘发展商相关负责人吴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只是年底的正常营销举措,开发商拿出100套项目尾盘,价格从5800元至7200元,并非不分户型不分朝向,而是有四个等级,户型好、朝向好更贵一些。
吴先生表示,这一期的楼盘,最快的也要明年年底才交楼,有些是2013年才交楼,希望广大准业主的眼光看得远一些,“比如2007年买房的,当时是一个高峰,2008年金融危机降下来了,但2009年开始楼价又上升了,而且比2007年更贵。”吴先生说,现在虽然房价降了一些,但两年后的价格谁也说不定。
律师:讨说法并无法律依据
对于业主的行为,知名法律专家、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永平表示,讨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商业行为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能用胁迫的手段逼使另一方,希望业主们要尊重法律、尊重市场规律。
朱永平表示,商业行为都要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在市场经济中,财富的固定都是靠合同,商品房作为财富,它在购买的时候就用合同固定,受法律保护。不能因为交楼的时候房价涨了,开发商就要求业主加价,同样,不能因为房价跌了,业主就要求开发商涨价或者恢复原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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