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明明写着,房主买的3号楼2单元2层东3户。可验完房领到钥匙、装修之后,邵世坤才发现自己装修的虽是2层东3户,但却是3单元的。自己错装修了别人的房屋。怎会如此离奇?
验房领钥匙,最后发现“装错了”
2010年1月19日,郑州市民邵世坤购买了御府三号三期3号楼2单元2层东3户,该楼盘由郑州市柳林实业有限公司开发。邵世坤称,按照御府三号三期物业的通知,1月4日,他去验房,办完手续后,工作人员将钥匙装进档案袋给他。随后,他对房屋进行装修。4月28日,他接到物业处工作人员电话,“说是房子弄错了。”
经过核实,邵世坤确认自己装修的3单元2层东3户,而非他购买的该楼2单元2层东3户。他对商报记者说,当时物业带他看的,就是他装修错的房,给的也是这个房的钥匙。邵世坤认为,自己有“疏忽”的责任,但主要责任应由物业承担。“我太相信他们,没想到他们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7月24日,该小区物业处负责人刘志华否认邵世坤的说法,称1月4日验房当天,带邵世坤看的是2单元2层东3户。但记者看到,御府三号三期3号楼共三个单元,单元口没有挂牌。此外,房屋的房门外也未安装房号。
业主物业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刘志华提供了有“邵世坤”签名的领条:“今收到御府三号三期3号楼2单元2层东3户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装修钥匙一把,正式钥匙五把。”
对此,邵世坤表示,领条是他签的,但领条是由物业人员填写的,“当时我没仔细看。”“如果给的真是我买的房子的钥匙,我怎么能打开装修错的房?”对此,刘志华表示,后来他们发现2单元2层东3户和3单元2层东3户的钥匙都不在物业,“现在说不清楚。”
2011年4月28日,因管道施工涉及邵世坤装修错的房,此事被物业发现。刘志华表示,他们也不清楚邵世坤怎么会装修错房。“他太迷糊了,花几十万元买房,连自己哪个单元都不清楚。”刘志华认为,他们是有责任,但“主要责任还在邵世坤”。
面对物业和业主,虽各执一词。可终究两方面都有责任。是谁的主要责任?我们只能等待相关部门的解决方案了。
上一篇:山西省《商品房租赁管理细则》近期将高调亮相
下一篇:该由谁来承担错误装修而带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