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绍史,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如何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需求的同时保护资源?我国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存在哪些机遇和挑战?就此,记者专访了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
记者:10年来,国土资源部门在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上取得了哪些成就?
徐绍史: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耕地资源稀缺的发展中大国,面临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耕地保护难度增大、用地粗放浪费等问题。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始终从统筹经济、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服务与建设能力不断提高。
统筹供需平衡,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提高。10年来,我们通过扩增量、挤存量、放流量,千方百计增加土地供应,保障科学发展用地。2002年至2011年,全国共批准新增建设用地4300多万亩,做到了重点项目用地和民生用地应保尽保。在矿产资源方面,我们大力实施地质找矿新机制,石油、煤、铁、铜等重要战略矿种呈现储量增长大于生产消耗的可喜局面。
优化布局结构,资源开发效能逐步显现。10年来,我们按照鼓励、允许、限制、禁止产业类别,明确土地利用和保障重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将农村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机结合,搭建统筹城乡平台,优化了城乡土地利用布局结构,促进了城乡要素流动。
推进节约集约,资源开发利用更加高效。10年来,我们严格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基本形成公路、民用航空等40类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标准体系,稳步推进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开发保护并重,资源开发与生态建设更加协调。10年来,我们强化管控性保护,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推进建设性保护,积极开展以农田整理为重点的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省建设,大力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通过多措并举,守住了18亿亩耕地红线,为粮食“八连增”和国家经济安全做出了重大贡献。
理顺资源收益分配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10年来,我们深化征地制度改革,着力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提高30%以上,部分地区提高1倍以上。
记者:当前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科学利用存在哪些机遇和挑战?
徐绍史: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快速推进的重要历史时期,国土资源保护、合理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面临严峻挑战。一是资源供需矛盾不断加剧。目前,全国每年建设用地需求在1000万亩以上,用地缺口大,个别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省份占补平衡难度大。矿产资源需求的快速增长导致对外依存度大幅攀升并居高不下。二是土地资源利用较为粗放。部分城镇规模过度扩张,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和农村人均建设用地均超过国家标准。三是地质环境和灾害问题凸显。我国水土流失面积达356万平方公里,荒漠化面积达264万平方公里,地质灾害呈易发多发之势。
同时,资源开发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有利条件和良好机遇。一是节约有潜力。随着农村人口流向城市,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农村土地盘活节约的潜力增强;经过多年建设发展,许多城市进入土地二次开发阶段,节地提效的潜力增强。二是开源有空间。部分低丘缓坡、荒滩荒山荒沟可以开发为建设用地,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建设为生态用地,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改革有动力。随着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持续推进,改革创新成为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必然选择和根本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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