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7月29日获悉,广东省惠州市于上周(7月23日)正式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而这距离国务院出台“国五条”加强房地产调控已过去5个月。
《意见》要求,2013年惠州市新建商品住房均价增长幅度控制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上涨幅度以内。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切实承担起稳定房价的责任,将本地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意见》还提出,实现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不得力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意见》亦明确,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2013年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5年平均实际供应量。
《意见》还规定,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信贷政策,严格按照规定核查购房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和借款人征信记录,不得违规向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政策要求的贷款人发放贷款。
同时,还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转让房地产的各项税收政策,进一步健全存量房评估系统,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此外,《意见》在强化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价格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对外销售等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
据惠州市房管局的披露,今年上半年惠州市区一手住宅成交量稳定,成交均价为6380元/平方米,比去年同期的5721元/平方米增长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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