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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从8月1日起 执行公积金提本再提息新规

2013-07-25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李建霞

摘要:目前,按揭购房者可提取公积金的核定额度,是本息合计一次确定的,而在这一新规实施后, 如果市民提早偿还贷款,随着利息支出的减少,提取公积金额度也会相应减少。

  广州公积金提取下月有新规

  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又玩“变脸”。 7月24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从8月1日起,执行新的提取额度核定办法。届时,市民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待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目前,按揭购房者可提取公积金的核定额度,是本息合计一次确定的,这一新规实施后, 如果市民提早偿还贷款,随着利息支出的减少,提取公积金额度也会相应减少。

  新规1

  利息实际产生多少提多少

  现有规定:本息合计,一次性核定公积金的提取额度。

  新规内容: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待职工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

  受影响者:提前还贷导致利息减少者,可提取额度相应减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称,新的提取额度核定办法将从8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待职工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

  利息可半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需提供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已偿还的贷款还款清单或还款账户存折。到经办网点申请后,提取额为当次提供的已偿还贷款利息额,下次提取时此次及之前已提取的利息就不能再提取。

  “现在有的职工提前还贷之后,虽然利息减少了,但是还是把这部分利息提取了出来。”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较现有规定更“合理”,可以避免职工“多取”公积金,“没有实际产生的利息,就不应该纳入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之中。”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8月1日前已以按揭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公积金手续且可提取额度核定正确的,仍按原操作流程办理。

  也有市民对新规表示困惑,公积金明明是职工自己的资金,即使多取一点,装修也要花钱,公积金中心为什么要算得这么“精确”呢?这新规定是不是在给市民提取公积金制造“障碍”?

  新规2

  一屋多主 按份确定提取额

  公积金中心昨日发出的通知还要求,申请提取的房屋有多个房屋产权人的,从8月1日起,职工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金额按产权人数量平均计算。房屋产权人的配偶,如果在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夫妻双方的共同可提取额度不超过房屋产权人按房屋产权份额划分的可提取额度。办理提取时,除了携带原提取政策要求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如果夫妻一方在房产证中只占1%的份额,那么他们合计可以提取的份额就是房屋可提取额度的1%。”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规定是为应对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后出现大量析产状况而设定的。

  公积金中心表示,房屋产权人或其配偶,在8月1日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的,可提取额度按原来计算方式执行。

  公积金提取 政策多变

  2003年,广州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广州职工按揭购房的,可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而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为止。这就是说,市民如果是一次性付款购房,在购买该套房之后2年内不取公积金,则视为暂时放弃提取,要再次购房或者取消公积金账户时才能提取。

  2008年,公积金中心发出通知,租房自住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租房自住的,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租赁期满。

  2012年初,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下发通知,从当年1月1日起,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去年,还有市民反映,广州公积金提取规定较以往更加严格,如职工买了番禺、花都等外围区域的房子,申请提取公积金时要按“异地”购房操作。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房管部门没有把广州外围区域的住房信息与公积金中心的系统联网,出于防止伪造材料骗取公积金的考虑,所以才要求这类职工在申请提取时把资料上交到中心审核。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实际产生的利息,就不应该纳入公积金提取的额度之中,因此,新的提取额度核定办法更为合理。

(责任编辑:李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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