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1日,随着天气转暖,各在建工地将陆续开复工。为加强对辖区工地的管控力度,从太原市城管第三执法大队了解到,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保障性住房,百校兴学,省、市重点工程一律不准开工,必须在安监部门介入、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复工。
从上月下旬起,第三执法大队就已开展治理违法建设专项检查工作,出动全体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国有土地性质的工地逐一进行检查,并对辖区市政设施量等情况进行了摸底。在对工地进行检查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将《通告》下发到每个工地,并针对即将进入各工地施工期的现状,召集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三方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工地必须严格落实《通告》的有关规定,按照《太原市绿色文明工地标准》文明施工,同时严格执行开复工审批流程。
据介绍,对于准备开复工的工地,手续不全或无施工手续的开发工程不准开工,须待手续完善后方可施工;手续齐全的工地,未达到绿色文明工地施工标准的不准开工,待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对手续不全或无手续的保障性住房、百校兴学、省、市重点工程,也不准开工,需有安监部门介入、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复工。
此外,符合开工条件的工地,需要加强建设、施工、监理方项目经理和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制度;工程项目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全天候进行现场安全巡查;建立健全安全机构,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应急演练。
根据《太原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管理办法》,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经过调查摸底,经过三轮次的严格筛选,我市有53户住房困难家庭首批享受到了廉租房制度的租金减免政策。2007年太原我市还将进一步制定出台廉租房保障计划,并已协调市、区财政部门优先列支廉租住房专项资金345万元,年内解决了200户最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
去年底太原市开始实施《太原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太原市房地产管理局又在今年先后制定出台了《太原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太原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并研究开发出了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信息系统,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同时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并同时启动了对保障对象申请、审核、退出的监督动态管理运行机制的全市统一的廉租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网络系统。由市、区房地、民政部门、街办、社区等部门,严格按照一级调查、二级公示、三级审核的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廉租住房保障的申请、审核、公示制度。此项目荣获了中国信息协会(C10)分会政府信息化应用先进单位的荣誉。在2008年5月至11月,先后受理了7282户的廉租房保障申请,最终6411户居民的廉租房保障申请得到了审核通过,其中租赁补贴资金共计20813869元。
相关数据
如何申请保障房
2009年,按照太原市《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每年我市房改部门都会定期对保障性住房的申请申购、保障标准等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和实施。
2009年在国家保证增长、扩大内需的实际要求下,太原市对居民保障性住房的申请申购及保障标准进行全面提升,本着应保尽保、扩大保障范围的原则,分别对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条件标准进行更新。
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为:家庭年收入2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10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标准为:租赁补贴标准为10元/平方米,人均不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按照补足人均15平方米实施保障。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是:具有本市市区区域城镇居民户口、家庭年收入3.6万元以下、无住房或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家庭。市民杜红看到今年有关廉租房的政策规定后说:“多少年来,我们家5口人挤在4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里,看来今年有希望申请到廉租房的租赁补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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