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各地大兴廉租住房建设的同时,各地的相关性政策也相继出炉,在资金建设等领域也出现了相关性的政策条文,有力的保障了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也实现了地方工程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得到了公众的一致认可。
吉林省在全国较早探索实行廉租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房住户可以出一部分资金,获得部分产权,并通过严格的制度,保证共有产权筹集的资金循环用于保障房建设本身。这种方式,为吉林省加快廉租房建设提供了关键性的支持。
无论租售并举还是共有产权,政策上都还没有明确给予支持,只是一些省市的探索。但在不少地方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看来,如果制度上不进行探索、突破,这几年的保障房资金很难持续。保障房建设,应该更加实事求是,在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手段加快建设进度。
香港的公屋由房屋委员会(房委会)管理,房屋署为房委会的执行机关。因为长期奉行低租金政策,仅租金收入难以维系公屋运行。以2009年—2010年度为例,房委会公屋租金收入为99.23亿港币,薪水、维修、折旧等开支为116.85亿港币,二者相抵尚“亏”17.62亿港币。
据统计,2009年—2010年度,房委会出租商业楼宇和资助自置居所两项盈余合计为20.22亿港币,加上其他项目盈余,当年综合运作盈余为3530万港币。房委会估计,考虑出售剩余居屋的收益,下一年度综合运作盈余可超过4亿港币。
目前,房委会主要通过两种途径补贴公屋,一是按市值出租公屋附属的商业设施和非住宅设施,如商场、铺位及停车场。二是通过各种自置居所计划出售房屋,从中获得可观的盈余。此外,政府也会通过免费拨地、拨出资本和贷款提供资助。
上一篇:重庆市借银行融资45亿元支持公租住房项目建设
下一篇:重庆市房产税政策效应已逐步进入调节分配档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