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中央政府推动了新一轮的房改,正式叫停了“福利分房”,逐步停止对单位自建房的审批。但也有专家指出,从1998年以来,官方的政策始终为单位自建房“留有口子”。
2007年2月,国税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关于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要求单位职工低于成本价获得住房后,差价部分按薪金所得纳税。有业内人士认为,这表明两部门已承认单位自建房的存在。
2010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委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2011年全市计划新开工建设、收购保障性住房20万套,公共租赁房占60%以上。上海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筹措公租房 (含单位租赁房)1000万平方米、约20万套(间)。重庆市2011年将建设21万套公租房。至此,北京、上海、重庆等城市公租房建设的步伐已经迈开。
上海、重庆的公租房实施意见或细则中,已明确公租房申请不受本地户籍限制。在公租房申请收入限定方面,上海市的申请条件中没有涉及这一内容。
重庆市对此的规定是: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同时政府还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
在2011年重庆市公租房配租实际情况中,月均工资收入低于2000元的占91.52%;月均工资在2000元到3000元之间的,占6.53%;高于3000元的占2%,主要对象为劳模、立功复转军人、引进的人才等。据了解,2010年,重庆上班族工资及财产性收入人均2992元/月。
2011年1月,北京市住建委新闻发言人秦海翔表示,除政府组织建设、收购公共租赁房房源外,北京市将鼓励机关及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单位利用自有国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房,鼓励产业园区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向园区内企业职工出租,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秦海翔还介绍,一些国有企业也已经建起了自己持有的公租房,如燃气集团。
在北京市西三环外首都师范大学南校区的正中央,有一片低矮的平房区。几个月后,这些平房将被全部推倒,两栋18层高、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的住宅楼会拔地而起。这个平房改造的建设资金由首都师范大学自行筹集,建成后的住宅楼将定向租赁给校内的教职工,同时也是北京市2011年计划新建的公租房的一部分。
除了首都师范大学,位于北京市西南郊的良乡高教园也将自行筹建2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用于解决园区内高校教师的住宿问题。
北京经济开发区和中关村国家创新示范区也成为目前北京市公租房建设的主力军。据亦庄管委会有关部门介绍,位于北京城南亦庄的北京经济开发区配建公租房4500套,已有800套住宅完成配租。中关村三大园区已有700多套人才租赁房投入使用。
不仅是北京,其他一些城市也鼓励单位自建公租房。广州在去年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单位可以自建公共租赁房,并给予享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有关优惠政策。武汉、济南、合肥等地也打开单位自建公租房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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