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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宇:北京禁群租新规没人性 是懒政的表现

2013-07-19  来源:0352房网  编辑:李建霞

  摘要:“群租”应该是高房价的产物。如果有房住,如果经济宽裕,有几个人愿意住在狭小、存在安全隐患、保留不住自己的隐私的地方与别人“群租”呢?北京的房价高得惊人,水涨船高,房租也随之高涨,在无数中低收入者都不能买得起房子的现实语境下,他们当然都只能租房而住,而租房住,最实惠的自然非“群租”莫属。刘光宇(曲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研究生导师,曾任山东省郭沫若研究会理事)表示。

  7月18日,北京酝酿两年的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出台。规定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不得超2人,不得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能出租。

  记得07年上海也同样出台过一项租房规定,特别是其中“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的规定引起了轩然大波。

  对比上海和北京的租房新规,其实很容易理解,这是针对群租现象混乱而逼出来的政策。确实许多市民正在承受着群租之苦。有些房东或中介只为了赚钱,根本不管租房客的死活,他们把房屋分隔成许多单间,私搭乱建,本来三居室的房子却要住上六七户甚至十来户,不行就把厨房卫生间也租出去。这不但能增加客人的房租,让客人有局促之感,这还只是表面上的痛苦,像这种混乱的局面还容易导致室内火灾、水灾等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所以,对政府的一片苦心看在了眼里。不过,做事要有现实性。特别是做决定之前更要有接地气的调研。我想问,是不是政府听说群租现象很危险并且出了大事故然后想都不想就做出了这样的决定——禁止群租。

  再说上海,什么叫一间房只租给一个自然人?难道说朋友合租也犯法吗?特别是现在,同居无罪的今天,难道还没有拿结婚证的小情侣住在一间房里也要被禁止吗?我倒希望,你也得管得着啊!

  回到北京,单个房间不得超2人,或许你们只想到了夫妻俩,可你没想过现如今有多少带着孩子还只能住在一间房里的?难道孩子不算人?还是说不准孩子出生?孩子一旦出生可就成了三人住一个单间了,是不是算违法了?

  整治群租没错,但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要有针对性,而不是乱打一气。不能因为群租中的混乱现象就一棒子打死所有租房人,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或正在考研,或刚毕业、刚就业的大学生们。他们初入大城市,为了就是能在这里有个立足之地。

  谁想住群租?谁想住隔断?尽管不想,但是他们必须选择。他们明知住的是不合法的小居室。但是选择大居室或住楼房的人们,他们一个人刚到大城市,他们有什么资格住动不动就要住2000元/月的房子,这还是少说了的,他们倒是愿意住,但谁为他们买单?恐怕只有自己吧。有人说:我是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学生,让我一个人掏1500多块去租一个大房间,这现实吗?我们又不是全家老少都住在一起,一个人要那么浪费干嘛?可见他们要想安定下来,别无他路,只有两条:一条是租住条件非常差的小房子,一条是和别人合住大房子。但是按北京这样的规定,这两条条条都违法,这不等于置他们于死地吗?况且这么算来,相信大多数大学生都住过集体宿舍吧,难道那也违法了?而事实上,北京四环以里一居室的房子就至少3000元以上。

  整治“群租房”我为其叫好,我想呐喊,希望“北京也来整治一下”,因为太乱了。但是政府你不能怕麻烦一关了之,而要想办法疏导。

  另外高房价天天都在说,我想这里就不用多说了吧,目前连中产阶级都买不起房,他们或沦为房奴,或选择合租。所以说“群租”应该是高房价的产物。如果有房住,如果经济宽裕,有几个人愿意住在狭小、存在安全隐患、保留不住自己的隐私的地方与别人“群租”呢?

  北京的房价高得惊人,水涨船高,房租也随之高涨,在无数中低收入者都不能买得起房子的现实语境下,他们当然都只能租房而住,而租房住,最实惠的自然非“群租”莫属。

  北京要整治群租,政府也应该为那些中低收入者考虑,提供足够多的廉租房,让他们在城市中有个安身立命之地。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们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严重不足,并没有提供充足的廉租房或其他保障房,这使得很多人只能以合租的方式来谋求生存。

(责任编辑:李建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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