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找优惠?就上0352房网![登录] [注册]

我国首例“常回家看看”诉讼判决在无锡审理

2013-07-02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王红兰

摘要: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方案中最让人眼前一亮的就是将歌词里唱的“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小编觉得类似于孝顺这样属于道德范畴的行为被穿上法律的外衣,是整个社会对老年人精神需求支持的重要表现。就在当天上午,无锡以为老人就借助这一条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请诉讼。这也是该条例实施以来我国首例“常回家看看”维权案。

  是日上午,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据了解,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老年人在精神方面的需求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而逐步变得强烈。在中国,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人大多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对子女经济供养方面的要求越来越少,但越来越多的老人更加注重精神层面的需求,比如自己作出的决定能得到子女的尊重和支持、生病时子女守在身边、逢年过节有人陪伴。

  在当天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储某是77岁高龄的老太,被告马某、朱某则是她的女儿、女婿。此前,储某与一双儿女签订协议,写明其由女儿、女婿负责养老。但多年相处之后,储某与女儿一家产生矛盾,后更是赌气出走,至儿子家居住,至此,储某与女儿马某一家算是“划清了界限”,其女儿马某在老太离家后,并未前往看望。

  因气不过如此被女儿对待,储某一怒之下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法庭上,储某的儿子与女婿争锋相对,争论不休。北塘法院高鑫法官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处被告马某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储某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马某也应当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对储某予以看望。

  7月1日施行的新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第十八条条文里面,又着重指出: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此番北塘法院的判决,正是依据于此。

  “精神赡养是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一个重要维度。在瑞典、芬兰等北欧福利国家的法律中都有关于子女对父母精神赡养的具体要求,以保证老人们晚年的幸福。”北塘法院院长袁挺表示,近年来精神赡养案件出现比较明显的增多趋势,老年人自我维权的意识也在增强,今后类似的“常回家看看”的案件或许会越来越多。

  对此,有关人士认为,尽管新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此次案件判决,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

  小编有话说:虽然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老人维权,但小编认为出台此项法律是旨在让社会、家庭对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需求重视起来,从而达到自觉去关怀老人的目的,毕竟通过法律手段得到的关爱多少是有点变了味道,发自内心的孝顺,才是真正让老人知足的。

(责任编辑:王红兰)

    上一篇:土地闲置九年 一场“掐架”曝出“两份公函”
    下一篇:住建部爽约:承诺500个住房信息系统联网没动静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本站不保证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如有虚假房源请及时举报,一切房源交易与本站无关,本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09-2013 0352fang.com Limited, All Rights Reserved 0352房网 版权所有。
    客服热线:0352-7952202  QQ:43201601   E-mail:fang@0352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