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年前,一名山西年轻人杨文婷以自己两个身份证花近1.3亿元买下一座有109套房子的商品楼,其父杨三俊是实际出资人,曾是当地一名煤矿大老板。如今这109套房子已升值4倍。因开发商不肯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杨文婷将其告上法庭。一审判决杨文婷胜诉,开发商不服,提出上诉。
事件起因:开发商“揭发” 购买者俩身份证
庭审过程中,房地产公司向法官“揭发”称,杨文婷曾先后以不同的身份证就同一标的房产起诉,身份存疑。
据了解,围绕着11套商业用房,杨文婷和房地产公司打了几年官司,官司在朝阳区法院和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之间折腾过几个来回。
在两家法院作出的至少5份法律文书中,杨文婷的出生年份分别显示为1986年和1989年,具体的月份和日期也不一样。
如果后一身份是真实的,杨文婷2006年以近1.3亿元巨资买房时,只有17岁。
杨文婷,男性,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人。他的父亲杨三俊,是109套房产真正的出资人和决策者。买房时用俩身份年龄相差3岁。
房产现状:7年房价涨4倍房屋均为精装修
杨家所购房屋,系分多次购买。在案材料显示,杨文婷所购房屋,只有13套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其余的都是建筑面积在62至78平方米的小户型。
在买房期间的邮件沟通中,杨家已经提出,商业用房要有燃气管道和烟道,普通房间改造后都要有卫生间等。杨家买房后,将房间面积和格局进行了改造,建成“三熙商务酒店”。据一份企业宣传材料显示,2006年至2008年,杨文婷担任酒店总经理,三年来酒店盈利6000万元。
买房过程:向45位老乡“借名买房”
诉讼期间金政房地产公司表示,房屋买卖协议是2006年5月中旬公司派人到山西与客户签的。
厚厚一摞房屋买卖合同和公证书,被开发商作为证据交给法院。这些买卖合同是杨文婷和其他45名洪洞县人分别签署的,其中杨文婷亲自签约购买的只有14套。
而公证书正是为了确认杨文婷在“借名买房”这个事实。杨文虎、杨文英等45人承认,虽然自己是名义上的购房人,但房款是杨文婷家出的,所有权归杨文婷享有,并授权杨文婷代办一切购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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