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防止张金凤个案再度发生,部分业内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推动建立中介行业保证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以保障整个房地产中介行业的良性发展。
专家呼吁建立“中介责任险”
“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完善自身的交易安全保障职能,‘张金凤事件’就有复发的可能。”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所言,绝非危言耸听。
设置房地产中介行业责任险,使作为被保险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承办房屋中介业务过程中,因过失给委托人及其利害关系人造成的损失,可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这有利于保障安全交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有关专家认为,结合目前的市场环境分析,比较建立保证金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这两种方式,后者显得更为紧迫。
“保证金制度较难确保收取数量的多少,以及能否最终弥补因过错造成的损失。相对来说通过责任保险制度,赔偿和救济的力量更大。”该位专家解释说,建立责任保险制度所担保的不应是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而应是中介机构提供房源的产权真实度,“房地产中介机构除了提供居间服务,还进一步提供产权代办等收费服务。中介机构应有对房屋的产权及购房人资质调查核准的义务。二手房中介服务是提供交易机会,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太多偶然性,保险公司还没有对此作出精准概率计算。”
中介不可借机转嫁成本
在安全保障制度相对完善的公积金中心等专业机构,早已为借款人设立了贷款保险等风险防范措施。一般按借款额3%收取的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由两部分组成:除了借款人交纳的部分外,公积金中心还要代交10%,用于购买贷款保险等风险防范。
“在功能上,这种贷款保险与中介公司应该建立的责任险有着异曲同工之处。”陈志说,一旦资金安全方面发生意外,售房业主的权益也可以通过保险理赔得以弥补;从金融机构大批量“团购”贷款保险的较低费率来看,中介责任险的费率其实并不会很高,不应该成为未来中介转嫁成本、提高收费标准的理由。
一家大型中介门店的张店长认为,随着近年来各项楼市政策的频繁出台,二手房交易的复杂程度也远高于以往。如今,研习新政策几乎成了经纪人每天的必修课。“一周以来,中介行业里几乎无人不知‘张金凤事件’,这其实也给从业人员提了个醒二手房交易的潜在风险也不断提高,在中介机构不会主动承担房屋交易担保责任的前提下,强制推行中介责任险,倒可以解决交易各方的燃眉之急。”
陈志对这一说法表示认同。他说,在二手房市场中,一边是总在强调“品牌、诚信”的中介公司,一边是相对处于弱势的消费者,前者理应主动承担起维护市场稳定和交易安全的责任,尝试利用保险制度,尽量规避交易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这样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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