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山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专题询问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
9月28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保障房建设,省住建厅等部门负责人表示,在两个多小时的专题询问中,10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从政策设计到建设进度,从资金保障到分配管理,从分配方式到运营管理使用,把社会关于保障房的疑问一一摆到桌面。
省住建厅等6部门的8位负责人,直面热点,一一回应。
【焦点一】
低价保障房能否高质量施工?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薛风海:保障性住房的价钱是最低的,但它的质量不应该是低的,我想问问我省如何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质量?在保障工程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如果百姓入住后出现质量问题等,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反映?
省住建厅厅长李俊明:保障性住房的质量是生命线工程,它是由政府组织完成的,不同于市场上的房地产开发行为,这一点,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认识上是高度重视的。
我认为,质量是干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省住建部门在对保障房建设中,从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监理等环节,都严格执行程序,严格要求按标准高质量施工。
工程质量是管出来的。今年8月,省住建厅成立了11个检查组,对全省1040个保障房项目进行了拉网式质量大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纠正率达到了90%.对此,省住建厅发出严格规定,凡施工单位在保障房建设中出现质量问题,一律清出房地产建设市场。
另外,今年省住建厅制定出了《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技术导则》,从项目选址、房型设计、质量要求等均进行了规范。对于百姓入住后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等,投诉渠道与商品房是一样的,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保证受理渠道畅通。
【焦点二】
位置偏僻公共服务何时配套?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成继东:我发现我省保障性住房的选址、位置都较偏远,住保障房的百姓都是低收入家庭,住在交通不便、配套设施不到位的地方,无形之中也让他们增加了生活成本。公共服务等相关设施何时能配套?
省住建厅副厅长郭燕平:我省部分保障房选址较偏及配套设施相对滞后等问题确实存在,为解决这些现实问题,下一步,我省将把已在较偏僻地段开工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同步配套建设水、电、暖、气等相关市政设施,及教育、卫生、文化、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方便入住群众的生活需要。同时,把新建项目尽量选址在配套基础设施齐全、交通便利的地段。
这一内容的相关要求将于近期下发执行,以保障低收入家庭所住的保障房可享受与商品房同质的服务。
【焦点三】
保障房分配能否实现应保尽保?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隆宇:我了解到这么一件真实的事,一个年龄较大的贫困户,为申请保障房历时两年多,但一直没申请上,直到他去世都没住上保障房。我省保障性住房分配上,能否实现应保尽保?
省住建厅厅长李俊明:目前,我省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应保尽保未能全面解决,廉租房的保障面还不够。
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138万套,竣工103万套,完成投资达1341亿元,约300万城乡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和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我省实行廉租房分配,是通过实物配租和货币化补贴两种方式进行。但在实际分配中,由于多方面原因,货币化补贴分配的数量大于实物配租,从而导致廉租房的保障面覆盖率还有欠缺。
下一步,省住建部门将完善保障房分配制度,堵塞政策漏洞;严厉打击骗租骗购行为,加重处罚力度,加大骗租骗购者的违法成本,确保将有限的房源分配给真正需要保障的家庭。
此外,我省还将督促各市严格按规定渠道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加快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加大融资力度,支持工矿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资金落实和按计划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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