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1日,迎泽区打响了全市违建拆除枪声,当日依法拆除了一栋两层、近600平方米的门面房。紧接着,迎泽区、杏花岭区、万柏林区、小店区等先后组织展开拆违行动,截至2012年1月9日,20天时间,全市已拆除违法建筑10余处,总面积达1.6万平方米。
1月8日上午,太原市“拆除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督查指挥中心,尽管是周末,这里仍在忙碌。整理拆除录像、照片等资料,向领导组上报前一日六城区违建拆除情况,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华文平和几位同事反复核对信息,生怕出一点纰漏。“党代会之后,我们的专项行动就开始了。”华文平说。
在全市第十次党代会上,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专门就因违法建设导致城市规划不能很好落地,进行了安排部署,表示要严厉制止一切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基于此,各县(市、区)政府、规划、公安、住建等形成合力,开展了此项专项行动。
华文平告诉记者,与以往的拆除违法不同,此次“拆违战役”并没有前期宣传,而是先在全市范围“地毯式”摸排,目的就是动真碰硬,真正把影响规划落地的“钉子”全部拔掉。在此期间,市政府明确要求:凡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未经审批或超过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一律无条件无偿拆除。
具体包括七大类:压占城市规划道路、防洪抢险和消防通道的;压占城市各类市政管线、河渠、河道、水系的;侵占城市规划的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广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用地的;侵占城市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文物古迹及保护范围规划用地的。
目前建在城市重点地段严重影响城市市容、景观的,建在高压供电走廊、航空净空、公路、铁路沿线控制范围内,影响安全的;严重侵害居民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占用规划已确定并将在近期内实施的城市重点项目规划用地的。
太原市规划局规划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赵建卫表示,专项行动中,一旦认定是违法建设,执法人员会先发出自拆通知书,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拒不执行的,将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县(市、区)组织多部门联动执法,强制拆除。从1月10日起,对影响城市管理和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将由规划、公安、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依法坚决予以拆除。
截至目前,全市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已达3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虽然已经拆了一些,但并不会就此结束,接下来,我们还会采取分期、分批形式,依法组织拆除。”“此次大规模拆违行动,就是要拆出城市规划意识,从根本上刹住违反规划建设之风。”市城乡规划局局长郭治明表示,此次大拆除专项行动,就是要彻底拔掉城市违建“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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