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国土局要求5%的出让土地用于承建保障房
2011-09-26 来源:0352房网 编辑:狄海霞
在商品房建设中配建保障房的规定早已出台。最近,太原市国土局下发通知,要求出让的土地中5%将用于保障房建设。
2011年,太原市将配建范围由原来的保障房项目扩大到所有新建住房项目,公租房或廉租房的配建比例要求不低于5%。对此,太原市国土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建项目在市规划局审批时就已进行了规划,因此,凡是2011年供地并挂牌出让的地块,在其出让信息中都对套型建筑面积、配建廉租房比例等做了备注。
记者从太原市国土局了解到,2011年所供住宅用地出让时,都将配建廉租房,配建比例为5%。
记者在市国土局网站土地出让信息一栏看到,近日,太原市挂牌出让了两宗地块。其中一宗地面积为34204.9平方米,坐落在迎泽区店坡村。据市国土局有关人士介绍,该地块住宅建设项目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约1013套。
其中,配套建设5%的廉租房,约123套。另一宗地面积为99947.8平方米,坐落在规划学府东街以北、规划太堡路以东、龙堡街以南。项目套型建筑面积 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约2797套,配套建设的政府保障性住房比例不低于5%,约34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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