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湖南省建设厅和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县际及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等项目列入2003年省重点建设项目或视同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中,包括9洞高尔夫球场等在内的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二期项目位列其中。
据悉,2009年5月21日国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向周明发出的《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指出:“湖南长沙青竹湖高尔夫球场未在国土资源部备案”。换句话说,包括2002年开业的18洞高尔夫球场及后期扩建的9洞高尔夫球场在内的青竹湖整个高尔夫球场建设都是违法的。
2009年,湖南省发改委要求该球场开发商 “停止不相符合的建设内容”后,开发商仍然无视政府要求。
至此,湖南省首家高尔夫球场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二期工程擅自将一块草坪苗木用地建设成一座9洞高尔夫球场,而该球场二期工程还是湖南省重点招商项目。由此,拉开了我们调查的大幕。
在风景如画的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畔,湖南首家高尔夫球场青竹湖高尔夫球场正逐渐成形。据悉,这也是中国首座以原生景观为标志的山地挑战型环湖球场。该球场内含一个18洞山地高尔夫球场和一个9洞灯光高尔夫球场。
2009年5月21日,国土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发给一位被征地的村民周明(化名)的告知书中明确指出,整个青竹湖高尔夫球场未在国土部备案。
记者调查发现,18洞山地高尔夫球场于2002年开始试运营,9洞灯光高尔夫球场则是2004年高尔夫球场禁令发布后违规扩建的。但整个事件的起因则要追溯到2003年。
2002年,青竹湖高尔夫球场开发商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向当时的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递交了《关于请求增加批复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项目的报告》,欲进行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二期工程项目,共4个子项目,其中一项就是扩建一座9洞高尔夫球场。
2003年1月9日,湖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同意建设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的批复》(湘计投[2003]19号),同意二期工程项目的申请。
当年3月7日,湖南省建设厅签发的《关于印发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二期工程选址论证会会议纪要》显示,当天该厅主持召开了青竹湖高尔夫球场二期工程项目联合选址认证会,并于3天后的10日签发了 《湖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该意见书显示,项目预算总投资额3.3亿元,准许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手续。
2004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明令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有关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一律不得批准建设新的高尔夫球场项目。”
鉴于这一禁令,当年4月20日,湖南长沙市规划局向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对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调整青竹湖国际商业社区二期扩建工程9洞球场项目的复函》(长规函[2004]68号),文件中指出,“同意将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青竹湖国际商务社区二期扩建项目中的9洞球场项目调整为青竹湖苗木基地。”
同月28日,湖南省发改委也向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青竹湖二期工程球场用地调整为草坪苗木用地项目的批复》(湘发改投[2004]334号)。该批复指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二期工程原规划用于建设9洞球场的500亩用地调整用于建设 ‘青竹湖草坪苗木基地’。该项目主要用于苗木培育、绿化及草坪建设。”
2006年6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出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单》([2006]政国土字第537号),批准长沙市国土局征用捞刀河镇新源村、天井村(两个村目前划归青竹湖镇管辖)部分用地作为长沙市湖南青竹湖草坪苗木建设用地,批准用地总面积为33.437公顷,其中包括18.4251公顷耕地、9.4072公顷林地、3.5388公顷农田水利用地、0.2289公顷园地和1.8354公顷城镇村庄、工矿用地。
2008年3月28日,长沙市国土局开福区分局发给被征地的村民周明的一份告知书中确认:2006年9月8日,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国土局征用的33.437公顷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了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以建设湖南青竹湖草坪苗木基地,土地使用期限50年。
但在此后的开发中,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并未按规定建设草坪苗木基地,而是将此用地仍然建设成了9洞灯光高尔夫球场。
上一篇:华西村奢华会所熠熠生辉 呈现“天下第一宴”
下一篇: 土地违法案件频发 致167责任人被依法追责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