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说开发商赚取暴利,每平方米成本才600多元,房子却卖数千元。和一个代理商朋友聊起这事,他说这个数据很不可信,但他知道开发商赚取暴利的一些手法。现在楼市虽然低迷,开发商仍然在铤而走险,依然在使用这些手法。他断言,今后,这些手法开发商依然不会绝迹。他透露了购房买房的交易中很多“猫腻”,并告诉购房者该怎么防范。
1、大打概念牌
一些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总要打出比实际情况好上几倍的广告,尤其是顾客关心的地段问题,往往要把自己开发的地段说得非常优越;说交通便利,距离城市核心商圈仅多少多少站路,直令人心驰神往。
比如距离东湖若干千米远,说有观湖房,实际上就靠东湖一边的几个高层楼层看得见,80%的楼层看不到东湖;比如距离地铁千把米,地铁还是10多年以后的事情,广告中吹嘘地铁从楼边经过。
危害:购房者若冲着广告中注明的东西买房,很多都会大呼上当。
对策:购房者不要受广告诱惑,要进行实地考察。可以到国土部门了解城市的规划,有些地段目前较偏,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其繁华可能只是三两年的时间;有的地段当时确实很不错,但未来可能拆迁,其优势不复存在。
2、使用年限缩水
按照有关法律,不同用途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一般商业用房的使用年限是40年,居民居住的年限是70年,其它如文化体育等用地的年限是50年。但有的开发商开发居住楼盘时,少拿10年、20年的使用时间,将土地的使用年限缩短,可对购房者说是70年,其目的是少交纳国家土地出让金。
还有的开发商在销售方式上混淆用途,比如推出的“商住两用房”,开发商宣称购得此类房既可以办公,也可以用于个人居住。而这种两用房如果在居住的过程中用于商业,就变相逃避了另外30年的国家土地出让金的交纳。
危害:缩短使用时间年限,购房者会损失不少,因为自己会提前交纳国家土地出让金。
对策: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五书”,或者到规划部门、开发部门了解,楼盘的使用年限是否缩水。
3、“外援”是假,提升名气是真
有一些人总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开发商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宣传时说公司请了“外援”,比方说是洋人设计、请了深圳的物业管理等。
实际上,开发商说建筑设计是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公司,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按照有关规定,外资设计单位不能单独参与一个楼盘的建筑设计,必须和国内的一家设计公司来共同设计。很多时候,真正做出房子设计的就是国内公司,弄个外国名字,只是满足购房者“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的心理。
物业管理也一样,不少小区所称的身政的物业管理,其实只是购买了这家知名物管的名号,该公司一般不会来亲自服务。
还有另一种情况,开发商在国外或者香港、深圳注册一家公司,然后让这家公司负责楼盘的设计、物业管理等工作。实际上呢,国外或者香港、深圳的公司是个空壳。
4、调高楼盘容积率
开发商为了极大地发挥土地的效益,还千方百计地改变土地的用途。在这方面,开发商可运用的手法就更复杂了。
调高容积率是压缩楼盘成本的重要手段。规划和城建部门制定有楼盘的容积率,而有“实力”的开发商会通过特殊的途径,打通主管部门的关系,以多种理由把楼盘的容积率调高,按自己的意图规划,更改房屋间距与房屋高度的比例。还有,通过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等方法,达到将宅基地楼等变换成商住楼,以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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